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80.75亿元,其中,市本级163.23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57.46亿元,专项债务5.77亿元; 县区217.52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77.51亿元,专项债务40.01亿元。
全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10.72亿元,其中省政府下达新增债务限额5.1亿元,收回存量政府债务限额0.8亿元。分地区情况为:市本级173.71 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162.5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17亿元; 县区237.0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194.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2.68亿元。
2019年省政府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44.8亿元,用于城市安全饮水、棚改、雷锋学院、水库库区清淤治理等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及偿还2019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市本级14.82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1.87亿元,专项债券2.95亿元; 转贷县区29.98亿元,包括一般债券23.56亿元,专项债券6.42亿元。
2020年全市拟申请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58.5亿元,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市本级28.95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县区29.57亿元,包括一般债券25.49亿元,专项债券4.06亿元。 2020年,全市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72.4亿元,其中,市本级35.2亿元,县区3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