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20〕13号),加快我市5G基站建设进度,现就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铁塔公司及各电信运营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现有4G基站分布现状,科学合理规划新建5G基站站址分布,做好通信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与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加强规划勘察、需求提交等具体环节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商)
二、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科研院所、交通枢纽、大型场馆、楼宇社区、旅游景点、道路、桥梁、隧道等公共场所和建(构)筑物,以及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资源,除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外,应积极向5G基站开放,并提供进入便利,严禁资源垄断,签订排他性协议的行为。其中,政府管辖公共资源(含政府管辖的建筑物楼顶、电梯井、停车场及除路灯杆以外的市政公共设施),原则上向5G基站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市国资委、市直各相关单位、相关国有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明确政府投资公共资源开放流程
各电信运营企业将基站建设需求统一报送铁塔公司,由铁塔公司负责向政府公共资源所在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提出使用政府公共资源的书面申请,政府公共资源所在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积极配合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拒绝免费开放。市促进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公布公共资源开放目录,政府公共资源免费开放目录(第一批)共38个(详见附件)。对于拒绝免费开放政府公共资源、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铁塔公司应及时报至市促进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协调无效的,由市促进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公共资源产权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市促进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商)
四、规范基站场地租赁费用收取
政府公共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除配合建设增加的必要成本和管理费用外,不得另行收取场地租赁费、进场费、协调费、分推费等其他费用,已经签署租赁协议的政府公共资源,协议期内出租单位收取租费并按照税务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到期后按照“免费开放”原则保证站址正常运行,场地租赁合同不再续签,并由原合同双方签订零场租合同。占用企业和个人、以及有价空间及资源的,不得因5G基站建设哄抬租赁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合作发作服务中心、市国资委、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铁塔公司)
五、缩减通信管道梗阻修复成本
住建部门与市通管办要建立相互对接机制,互通市政维养、公用设施挖掘及通信管道修复计划等相关信息,切实减少二次挖掘次数,有效避免通信故障发生,降低通信管道修复成本。对于地下通信管网梗阻造成的路面挖掘,按照《关于调整辽宁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住建〔2011〕240号)有关规定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加倍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通管办,市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商,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5G基站用电保障
国网抚顺供电公司、市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根据需要进行电力改造和新增的站址明细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辟用电报装绿色审批通道,缩短电力审批、勘察时限,解决就近取电、电力扩容难题以及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各类问题。同时,加快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工作,切实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对提高5G基站电价、加收电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提醒告诫后仍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国网抚顺供电公司、市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加快行业推广应用
政府部门要全面放开数据资源,坚持以需为先,以互联网企业投资为主,积极与投资企业合作,充分利用5G通信网络高速率、低延时、广连接的特点,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快5G通信技术在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环境治理、城市管理等各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推广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应用和产业融合的新模式,初步构建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商)
八、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解读5G网络建设意义,消除人民群众对于5G基站电磁辐射疑虑,引导社会各界树立对通信基站建设工作和无线电磁辐射影响的正确认识,共同营造网络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商,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深入落实统筹协调机制
在2020年已建立的5G网络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基础上,由市发改委牵头启动专班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严格执行日报告、周调度、问题销号、定期汇报等各项工作制度,统筹协调解决5G基站规划、建设、应用中出现的各类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或管理权属,负责所属区域、所属领域5G基站落地、综合协调和纠纷处置等工作,共同推进5G基础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市促进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