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传媒网讯(姚丹 记者 盖小雷)记者日前从市司法局获悉,为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建立快捷、高效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近日,我市先行先试率先出台了《抚顺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规定》包括总则、案件移送、监督和协调、责任追究、附则等五章四十三条,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涉嫌犯罪案件衔接工作。
《规定》明确了行刑衔接工作中各部门职责,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条件和程序、争议的处理、法律监督等做出了全面、系统、具体规定;细化了部门间涉嫌犯罪案件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咨询、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督查等工作机制,注重以简便高效的方式实现协作配合,切实推进衔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体系。
《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成为强化行政执法、震慑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将为推进部门齐抓共管、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互补,增强执法合力,营造我市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