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哲)3月以来,望花法院积极探索如何让企业在疫情期间把诉累降至最低,切实减少企业负担,充分运用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动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线上执行等“云办案”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流程的司法服务,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带来的“不便”转变为不打折扣的“简便”。
1月12日,望花法院受理了原告佛山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2月14日及3月2日两次开庭审理,查明被告尚欠原告设备款200余万元未付,原告主张由被告将此款一次付清并自2019年开始承担利息29万余元。但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疫情影响处于全员停工停产的特殊时期,如果简单判罚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不仅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更无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被告律师多次与原告负责人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在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亲自与双方的负责人直接电话沟通,向原告介绍了目前被告公司的实际困境,同时转达了被告在经营困难情况下仍然想尽办法积极还款的意向。承办法官还积极运用网上庭审系统对上访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形成调解笔录并制作调解书,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自网上“云办案”启动以来,望花法院已网上审理案件18件,极大便利了涉案企业,为辖区的企业良性发展,共同减少因疫情所带来的压力做出了贡献,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