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民生工程。今年以来,市医保局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完善保障和救助政策、精简办事流程等举措,促进医保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
推进职工门诊共济改革,出台《抚顺市职工门诊共济改革实施方案》,将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归并入门诊统筹中,实现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使职工医保制度更加公平。今年1月,职工门诊共济制度在我市正式施行。截至目前,全市门诊统筹支出1.07亿元,惠及约136.7万人次。
同时,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全方位宣传医保政策,在医保微信公众号开展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实时发布和更新医保政策,参保人员可随时查询相关政策,全面提高广大参保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从而推动各项医保待遇落实。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待遇政策
为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合理享受基本医疗保障,适应新业态发展,我市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待遇政策。新的参保办法打通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转移接续的政策壁垒,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连续性缴费的要求,进一步促进中断参保人员继续参保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加强对“一老一幼”服务保障
在医保政策上向退休职工倾斜,退休职工的住院医保支付比例和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均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完成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4.9万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调整报销政策,生育待遇由定额支付改为按比例报销,职工生育险报销比例由45%增长到80%左右。明确三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优化生育保险便民服务,助推全市人口均衡发展。
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险和救助制度
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我市制定《抚顺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工作方案》,基本救助和倾斜救助总体水平达到4万元,困难群体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70%提升到75%,进一步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强化大病保险的减负功能,夯实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
大力推进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使用率。截至目前,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工作稳步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105.3万人,激活率63.5%。“医保移动支付”正式上线后,患者使用医保挂号、缴费全流程在手机上进行,无需排队,极大方便了患者就医,受到参保患者的好评。
异地就医实现“免审即享”
异地就医是医保高频服务事项之一,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市医保局从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难题着手,开通异地就医“直通车”。
异地就医实现“免审即享”。参保群众无需备案即可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直接刷卡报销,实现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
实现各项费用报销“一单结”。通过改造医保信息系统、搭建综合服务窗口、规范流程运作模式,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大额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补助等待遇“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不用再到保险公司、财政等部门报销费用,实现了“一单制”结算,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辽事通”完善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畅通网办掌办渠道,经办率达到80%以上;健全异地就医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特慢病费用省内和跨省直接结算。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的跨省通办,切实方便业务办理,提升百姓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