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 )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负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县区以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市行政审批大厅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对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人员的曰常管理、考核、培训。
(七)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审批工作。
(八)负责政府综合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民心网工作。
(九)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曰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十二)关予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负责总统筹、总协调,负责各县区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市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曰常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机关党建指标考核和党群政法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负责经济指标和政府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