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我市从健全老年健康服务网络、强化老年健康工作举措、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提升老年健康素养水平四个方面开展健康养老服务工作,让“养老”逐渐变成健康“享老”。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实施方案》。在“政策体系+服务能力”上发力,明确了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人数、场所规模和自身能力,采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形式,满足老年人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标准按照《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发展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在医疗机构内开设临终老人护理间或服务专区,与其他老年人分类管理,提供更具亲情化、人文化和专业化的医疗服务;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安宁疗护病床;
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治、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同时,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