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承担着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与“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行政审批窗口是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常驻窗口,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市级行政审批业务的受理办结和省市级联办行政审批业务的初审、转报工作。
日前,沈阳市、抚顺市、锦州市、盘锦市和葫芦岛市司法局审批服务窗口率先被各市评为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近日,记者在抚顺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窗口看到,工作人员正在为一名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提供“提醒服务”,避免行政相对人由于个人疏忽错过申领证照。今年以来,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已累计为130余名考生提供了该项服务。
服务“小窗口”推动作风“大转变”,是抚顺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立足岗位,坚持人民至上,学雷锋融入日常、化作经常,争做群众更满意行政审批窗口的生动缩影。多年来,该科室以雷锋精神为引领,以提升司法行政政务服务水平为根本,凭借优良的业务素养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成为抚顺市司法局具有代表性的对外业务优秀团队。
一心为民 传递温暖
工作中,为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不断探索、完善行政审批工作体系和工作模式。
近年来,扎实贯彻行政审批“应进必进”原则,积极落实驻厅“两集中两到位”等各项工作要求,行政审批业务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全科人员均进驻中心工作,接受市营商局的统一管理和考核,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前店后厂”“隐性审批”等现象。
为解决群众行政审批多跑路问题,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对15大项57小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多次全面梳理完善,审批时限总体压缩72.63%。
目前,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市司法局已实现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雷锋精神为指引,时刻心系人民,将雪中送炭的每一项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温度。
无私奉献 彰显担当
行政审批科聚焦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发力,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为目标,扎实践行为民服务学雷锋工作理念。行政审批窗口不仅是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地点,也是对政府依法办事最直观的体验场所。
为了让企业和群众在审批过程中体验到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审批材料、审批时限和跑动次数,以高频、热点事项为基础,编制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审批过程大力推进“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此举虽然增加了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但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行政审批窗口工作繁重,其中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律师执业许可、“两公一法”律师工作证颁发等事项为集中受理主要业务,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等待时间较长。
为方便群众,行政审批窗口靠前服务,及时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进行网上预约,运用呼叫转移等方式,保证咨询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确保行政相对人第一时间了解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等相关内容,切实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今年初,行政审批科还创新开展“提醒服务”,通过精准筛选、定期跟踪,分别在许可事项的关键时间节点,点对点发送“微信信息闹钟”或人对人“温馨电话”提醒,并详细告知申领、延期换证等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及申请所需材料,帮助有需求的行政相对人及时申请、顺利延期。变“到期延续”为“提前介入”,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
克服困难 扎根一线
行政审批科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工作中,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坚持立足岗位学雷锋,服务好每一名群众。大家以树立良好司法行政形象为己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坚决完成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全员参加窗口值班、接听电话咨询和受理办件,将各项审批业务细化到人,让行政相对人申请得到更快受理和办结。
行政审批科坚持规范着装,使用礼貌用语回复,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打造出一支业务过硬的行政审批队伍,展现出司法行政工作者对群众的热情、对事业的赤诚和对工作的担当。
近年来,行政审批窗口多次被评为驻厅“红旗窗口”,驻厅工作人员荣获“优秀公务员”“雷锋式护商干部”“服务明星”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