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发〔2020〕30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
“稳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稳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稳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稳投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努力实现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必保计划安排186亿元,力争计划安排236.5亿元,剔除开发区36.5亿元,应必保完成投资149.5亿元,力争完成投资200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70.5亿元(含开发区14.7亿元),下半年需必保完成投资115.5亿元(含开发区21.8亿元),力争完成投资166亿元(含开发区21.8亿元),剔除开发区,应必保完成投资93.7亿元,力争完成投资144.2亿元。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前期工作推进不及时、要素保障不到位、调度推进力度不大等突出问题。 ——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市直行业部门是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的责任主体。市发改委牵头抓好全市“稳投资”项目项目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抓好辖区内“稳投资”项目推进工作;市直行业部门牵头抓好各自行业领域的“稳投资”项目推进工作。 ——加强全程服务。针对项目策划包装、前期手续、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各环节,进一步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全力助推项目建设。 三、计划安排 为实现全年投资计划目标,通过分析上半年已经开工项目的投资进度安排情况和计划下半年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央投资项目计划下达情况,确定了“稳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涉及项目321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55.1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90.5亿元。其中,社会投资项目229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19.9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52.3亿元;政府投资项目72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4.9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7.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9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6.9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7.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11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3.5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4.1亿元(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县区牵头负责项目317个(含5个跨县区的同一项目,实际项目数量312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50.5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86.6亿元(距离200亿元力争目标任务相差13.4亿元)。其中,社会投资项目227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18.1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50.4亿元;政府投资项目68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3.8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6.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11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5.4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6.2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11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3.3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3.9亿元。 ——抚顺县项目39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1.5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5亿元。 ——清原县项目45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8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22.6亿元(距离力争目标任务相差13.4亿元)。 ——新宾县项目56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3.5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6亿元。 ——新抚区项目44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6.7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20亿元。 ——东洲区项目36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37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47亿元。 ——望花区项目56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8.1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26亿元。 ——顺城区项目41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35.8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40亿元。 市直部门牵头负责项目26个(有17个项目已含在县区项目中,9个项目未含在县区项目中),当年必保计划投资24.4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26.5亿元。其中,社会投资项目8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6.9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8.2亿元;政府投资项目14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5.8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6.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2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1.3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1.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2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0.45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0.5亿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5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3.2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4.5亿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项目6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15.3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15.5亿元。 ——市农业农村局项目1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2.2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2.2亿元。 ——市水务局项目10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2.9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3.4亿元。 ——市教育局项目2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0.4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0.4亿元。 ——市卫生健康委项目2个,当年必保计划投资0.45亿元,当年力争计划投资0.5亿元。 四、工作要求 (一)社会投资项目。一是已经开工的项目,各县区要盯住投资节点计划,加强与投资主体的调度衔接,确保项目持续建设不停工,尽力提高当年投资强度;二是列入开工计划的项目要确保按时限落实开工建设条件,如期开工建设;三是对个别受项目建设条件制约、产业政策限制、投资者投资能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年内开工的项目,县区政府要实事求是,准确研判,及时剔除,对年内新落实的符合建设条件、能够当年开工的项目要及时增补,做到在全年投资计划指导下的建设项目库的动态管理。 (二)政府投资类项目。一是已经纳入2020年地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等指令性计划的项目,各县区和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府举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年内必须按照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组织建设,并按周报送建设进度,防止项目没有按期开工或者建设进度缓慢被约谈问责或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项目资金的争取。二是在使用好已经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以及中央专项投资等项目资金组织建设的同时,要根据实施项目的总投资规模需求,充分利用好政策窗口期,同步做好后续各类中央专项投资的争取,努力保持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建设和建设内容的完整性。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调度。重点调度项目开工时间和年度投资,继续坚持市县(区)两级政府分级分类调度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清单管理,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责任清单,推动“稳投资”计划的各方责任落实。 (二)强化服务。对应建设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责任体系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并配备了项目管家,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服务专班、项目管家的作用,加大对企业和项目单位项目策划包装、前期手续、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各环节全程服务力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前期工作进度慢、要素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素保障部门要跨前一步服务,与项目责任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助推项目建设。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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