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实际工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所列数据统计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9年,我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继续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持续稳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电子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2条,其中政府文件99件,其他信息1503条,发布政务微博1095条。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新宾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了申请形式,申请人填写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被申请部门限期给予答复。根据答复结果向申请人出具《依申请告知书》,并加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依法答复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19年共受理0件。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我县健全了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厅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激励约束机制。我县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对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我县在门户网站上添加了政策解读专栏,并在网站上发布2019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
(四)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查阅场所等公开渠道建设作用发挥情况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县初步实现实体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较好的推动了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紧密融合,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取得良好进展。门户网站、政府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都很好的发挥了政务公开的作用,效果显著。
(五)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
今年5月15日是全省第十三个“政务公开日”。按照市公开办工作部署,5月15日,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办组织县直各部门在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各乡镇政府在其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活动。此次活动以保障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着重解决民众关注民生问题,真正做到了政民面对面互动,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不仅使群众更进一步了解国家政策,而且拉近了政民间的距离,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为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3 |
128 |
3596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5 |
-14 |
1064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14 |
249 |
1758 | |
行政强制 |
110 |
-55 |
17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2 |
1793.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县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大力提升政府透明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有些乡镇、部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足,公开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依然存在,还需要进一步督促。
2019年,我县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本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3.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部门和乡镇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4.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