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清原满族自治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原满族自治县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抚政办〔2018〕40号)的相关工作部署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阳光政务建设,致力提升我县政务透明度和政务服务水平,全年共计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56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职责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加强组织领导尤为关键。我县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分管常务副县长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负责具体工作,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四落实”(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二)健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县人民政府网开设“投诉咨询与建议”栏目,接受网民对我县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主动听取网民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全年共共收到27份投诉举报和意见信件,每封信件都有专人负责,做到来信有登记、办理有专人、答复有记录、反馈有存根,按时答复率始终保持100%。
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省市交办或转办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县均能按照规定按时予以答复,切实做到答复率、答复及时率100%。
三是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与奖惩管理,量化考核详细标准,每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网站和实地进行检查,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力推进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深化政务公开,拓宽信息渠道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对行政审批、部门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内容进行公开,切实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及广度;及时公布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情况,全年共计在清原县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公布信息160余条。
二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及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将解读材料在政府网站同步公开;对于县主要领导行程和政府的重大活动,也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借助移动电子网络传播新方式,开设“清原宣传”微博和“美丽清原”微信公众号,切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为群众提供信息阅读、建言献策、政民互动等服务。据统计,2018年“清原宣传”和“美丽清原”新媒体共发布微博信息300余条、微信信息170条,及时传递政府的声音,维护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和亲和力。
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县承担了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在年初制定了《清原满族自治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整理制定了一级目录28项,二级目录24项,三级目录29项。并于每月底报送试点推进情况,较好的完成了省市赋予我县的试点任务。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中,率先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313项,办理事项565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一是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共收到17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内得到圆满答复,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我县通过政府网站的县长信箱、政策咨询栏目积极办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诉求,截至目前回应涉及我县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余件,回复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县人大七届一次会会议2018年共收到议案、建议、意见共计75件,其中,市人大交办件4件,已基本办理完结,办结率100%,办理质量和满意度逐年显著提升。
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2018年共收到提案92件,收到市政协提案4件,全部办结,办复率达100%。
五、制度建设
我县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制度》《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听证制度》《县直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12项政务公开相关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和保密审查等制度,全县各公开责任主体也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开工作的内部管理制度、程序规范等。
六、存在问题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深,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人员经费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与其职能、工作量不相匹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规范性不够,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宣传类信息公开较多,公共服务领域及通俗化的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的问题。
七、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抚顺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务政府的总体目标,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办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