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现公布抚顺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我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继续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持续稳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共发布各类信息20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中心及公告公示400余条,专题专栏加部门信息15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12条,公开目录和指南112条,公开政府文件95条,建议提案150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11条,政府采购信息63条,调整组织机构及静态信息50余次,其它栏目信息调整与发布550余条等。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我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要求,对重大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市场监管信息等进行了详实有效的公开。
截止到目前为止,累计在抚顺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5次;本年《政府工作报告》1次;同时,成立县级领导包保项目责任制,主动及时公开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公开,共涉及25个部门、8个乡镇(职权不重复计算)的1023项行政职权。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7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条、国有企业运行监管信息13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3条、环境保护信息25条、减税降费、扶贫信息各、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18条,教育类信息7条、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46条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抚顺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对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规范了申请程序,申请人填写责任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责任部门在限期内向依法申请人出具答复意见。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我县健全了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2018年共收集并处理“留言办理”“征集调查”“在线访谈”9条。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我县在门户网站上添加了央网信息、辽宁信息政策解读、民心网政策咨询等链接,及时有效的与上级发布的政策进行对接,并在网站上发布本级2018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
六、建议提案办理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共公开市级人大建议答复复文8条,办结、走访、满意率100%,解决率87.5%.
公开县级建议提案142条,代表、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走访率达100%。年度办理工作报告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开信息均为无偿使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查阅场所等公开渠道建设作用发挥情况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县初步实现实体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较好的推动了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紧密融合,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取得良好进展。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抚顺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抚政发〔2018〕40号)文件精神要,以及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相关工作指示。我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本地区的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时依法依规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抚县政办〔2018〕15号)、《关于印发抚顺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县政办发〔2018〕44号)、《关于印发抚顺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县政办发〔2018〕45号)和《关于印发抚顺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县政办发〔2018〕46号)文件,并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其工作成果纳入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总分之中。
九、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
今年5月15日是全省第十二个“政务公开日”,我县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和部署,从5月8日开始,围绕“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这一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政务公开活动。组织发改局、经服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城建局、水务局、卫计局、安监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直主要部门在后安镇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各乡镇政府在其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活动。此次活动以解决群众办事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真正做到了政民面对面互动,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不仅使群众更进一步了解国家政策,而且拉近了政民、政企之间的距离,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为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我县在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有些乡镇、部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足,公开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依然存在,还需要进一步督促。
2019年,我县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本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部门和乡镇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4.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