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贯彻省、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抚政公开办【2016】1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顺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1、《指南》、《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按照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网站内容更新情况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完成了我区33个部门2015信息目录和指南录入、更新工作。同时,依托抚顺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部门管理平台在顺城区门户网站增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度等内容,方便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的落实情况。
2015年,根据区政府人员变动情况,我区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常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工作的格局。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网站普查整改情况。
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第一次普查并做好整改工作的通知》(抚政办明电[2015]4号)文件的要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区政府办和区信息产业发展中心对区门户网站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逐项核查,整理筛选了34个栏目,同时确定了每个栏目负责单位、设置内容和更新周期,汇总基础数据已上报到“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同时,利用6个月时间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改版及相关栏目的合并整理,目前新看点、新内容、新面貌的网站所有栏目已全面启动。
4、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设在区档案局,2015年,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接待查阅人员共计1646人次,其中:婚姻档案735人次,无档证明及未婚证明485次,文书115人次,财会81余人次,死亡230人次,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便民、利民服务。
5、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2015年是全省第九个“5.15”政务公开活动日,区政府于4月30日将活动宣传口号“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刊发在区门户网站主页明显位置,提早进行了政务公开网络宣传。5月6日制定下发了《2015年顺城区“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开展了一系列政务公开活动。活动当天共印发残疾人保障法、交通运输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农机窗口服务告知单、城镇居民养老医疗政策、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优抚、低保、婚姻登记、食品安全知识等30余类法规、政策,共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政策宣传单5000份,为民解疑100余件次。
为进一步提高民心网办理工作质量,4月15日,区政务公开办邀请市民心网负责人,对全区网络单位主管民心网工作领导和具体办件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培训,培训人数达50人左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按照政务公开规定程序,共发布政府信息3703条,其中:政府文件65 条、通知公告15条、乡街动态222条、顺城要闻61条、部门动态190条、重点政府信息公开3088条、规范性文件20条、总结报告41条、人事任免 6条、政府采购70 条、应急管理 5条。信息发布的类别有:重点领域信息专栏、政府文件、顺城要闻、乡街动态、民政微博、抚顺晚报、抚顺电台、抚顺科技信息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辽宁工程建设信息网等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按照《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府决策、重要部署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信息公开的标准、内容、范围、渠道、时间以及发布格式等,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在交接前已经通过省验收,并已按照省、市要求全部在顺城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014年末,全市进行了机构改革,按照《顺城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顺委发[2014]13号)要求,区政府已将重新调整设置后的23个政府工作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同时,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的“一表两单”(部门权力清单、工作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要求,开展清权、确权工作。我区对41个部门报送的802项行政职权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按照统一的审核标准,依法依规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论证,集中审核期间,组织专题培训4次,召开各类会议10余次,查阅法律法规等800余部,比对法条近万余条。经过严格审核并最终与市直各部门确认,区直41个部门保留行政职权645项,与最初报送的802项相比,减少157项。此次保留的行政职权,按国家分类规范共10个类别,其中,行政许可58项,行政处罚343项,行政强制47项,行政征收1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检查45 项,其他行政权力115项。同时,全面清理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区级层面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目前,《顺城区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经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9月3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省、市政务公开规定,开辟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在该专栏里设置了子栏目“财政资金信息”,及时将顺城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顺城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顺城区2015年三公经费、2014年度顺城区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总表、2014年度顺城区公共财政转移性收支决算表,以及区政府各部门2014年预算和收支决算等内容在该栏目上公开。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我区已在“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子栏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里将2014年廉租房实物配租特殊件明细、2015年已经退出廉租房人员名单、顺城区2015年新增租赁补贴发放名单(公示)表1、表2、表3、表4、表5以及顺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公示名单、矿灯厂地块选房配户通知、新地号北、格林小镇四期和武装部基地三个地块选房配户通知、2015年廉租房实物配租顺序号予以公开。
4、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我区已在“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辟了“重大项目”子栏目,及时将招商引资及全区重点项目等内容予以公开。同时,区发改局已将全区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招投标信息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工程建设信息网予以公开。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区已在“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子栏目“公共服务信息”中,借助市民政局网站和顺城民政局微博,将社会救助信息及其他作息予以公开,截至目前共发布72条信息。教育局借助区教师进修学校自办网站,将区教育系统动态进行公开。区教育局已将2015年教育预算及各学校预算在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子栏目“财政资金信息”中予以公开。
6、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涉及的建设项目环评已在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县区环保局栏目项目审批子栏目中予以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已在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县区环保局栏目环境管理子栏目中予以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以及回应群众关切和质疑已在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县区环保局栏目环境管理子栏目予以公开。
7、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每月食品药品检查工作信息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子栏目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及时公开。区卫生局将顺城区3家乡镇卫生院、27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基本药物目录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子栏目中予以公开。
8、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已在区政府门户网服务大厅栏目公开民政社会组织申报信息。
9、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科技局已将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在抚顺市科技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就业信息通过电视台、电台、抚顺晚报和顺城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百姓查阅。
四、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区政府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发展动态等信息。进一步落实 “网络回应人”平台,通过“民心网诉求平台”、“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区长公开电话办57503444”、“区长信箱”等与百姓互动,确保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办理,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当面申请的1件,信函申请的3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件,“信息不存在”的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的1件。政务公开办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严把接收登记、申请表审查等依申请人基本信息,并根据审请人对申请信息的描述,查找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按照《抚顺市市直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定,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现已全部办结,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其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现已在区门户网站增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并将2014至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予以公开。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15年,区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共89件。其中:城乡管理方面40件,占44.9%,公安交通方面9件,占10.1%,文教卫生方面12件,占13.5%,社会保障方面13件,占14.6%,其他方面15件,占16.9%,涉及政府系统19个部门单位。上述89件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100%。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区政府共收到并办理委员提案101件,涉及城乡建设管理方面40件;科教文卫方面19件;经济建设方面12件;社会保障方面10件;公安交通方面9件;其他方面11件。以上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100%。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部门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一些差距。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同时,各政府机关向区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未真正全面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在今后工作中,我区将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重点建立完善区政府、各乡街特别是社区、村组等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会议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