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抚顺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布东洲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十一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抚政办〔2018〕4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和区政府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对政务动态、信息发布、政府公文等进行公开,公开类别主要有:走进东洲、信息中心、政府概况、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人大工作、政协工作、政务督查、旅游服务、招商引资、百姓关注、区内部门等。2018年,东洲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71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68条、发布公告61条、政府报告等22篇、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人事任免公文9件、乡街信息280条、政府部门信息146条、应急管理22条。“东洲v视界” 公众微信号,共发布微信信息739条。全年东洲区人民政府网站访问量15200次。同时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府公文查阅室,随时接待群众查阅。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开设了“财政信息”专栏,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东洲区2018年预算公开》、《2017年东洲区部门决算公开》、《关于东洲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公布2018年全区性及区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公告》、《关于公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
(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区政府网站开设了“重大项目”专栏,及时将全区招商引资及全区重点项目等内容予以公开,共发布重大项目相关信息6条。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区政府网站开设了“公共资源”专栏,将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信息纳入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当中,公开了《2018年东洲区实物配租廉租房公示(2018.5.8--2018.5.11)》、《抚顺市东洲区2018年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公示(2018年7月31日—8月8日)》、《东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及方案说明》、《碾盘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及方案说明》、《兰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哈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章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情况。按时完成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公开了扶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1号)、《抚顺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抚政发〔2017〕5号)文件精神,区政府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区编委办按照要求时限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全区建议提案共268件,办结率、走访率均达到100%,其中:人大建议158件,政协提案110件,分别交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部办结。政府及时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政府对重要政策措施做到及时向群众公开及解读,解读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区政府网站设立 “政策解读”专栏,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政策的解读信息在网站转载公开。全年,区政府网站公开政策解读信息3条。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东洲区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职、申请渠道畅通,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对申请人所需信息,采取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区政府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抚顺市直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提供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018,通过当面、网络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及补偿相关政策、政府文件、财政预决算。对6件申请,按照申请“流程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4件、“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1件、“涉密不予公开”1件。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规范回应社会关切工作,确定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分管领导,明确部门负责人、舆情收集人、新闻发言人,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政务公开栏目下设“应急管理”子栏目,公开全区各项安全检查、应急演练、防火宣传等信息,为全区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提供防风险保障。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区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确认违法行为。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确定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负责,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单位全力配合并负责本单位公开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规程中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咨询、解答等工作;绩效办负责对全区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区委宣传部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2018年我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并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
(三)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于年初制定了《2018年东洲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的有序开展。重点开展了行政决策、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权力运行、经济社会政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内容的公开工作。开展了政府网站与“信用辽宁”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了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并在网站显要位置连接了国家和省政府网站政务动态、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按要求公开。
(四)查阅场所建设情况。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府公文查阅室,随时接待群众查阅。
(五)宣传工作情况。我区以“5.15”政务公开宣传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一活动主题,在活动期间开展了政务公开下基层、政务公开在基层和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先后两次组织政务公开日大型宣传活动。5月9日上午,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协调市区两级农林水部门到东洲区开展“惠农政策宣传走基层、进乡村”活动,拉开了我区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序幕。近30名政策咨询专家和业务骨干,到东洲区哈达镇开展惠农政策宣传日活动,接待农民咨询300余人,受理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问题20多件,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1000余份。5月15日,政务公开办组织教育、民政、卫计、城管、残联等13个部门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门前广场组织开展以“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为主题的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各部门准备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流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指南》、《惠民政策问答》等二十多类,一万六千多份宣传单和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5块,向广大百姓展示各自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相关的政策依据,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此次活动共接待群众近300人次,受理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问题20多件。区民政局绘制了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申请办理流程图,用图示的方式直观的向百姓宣传办事流程;东洲区残联带来了残疾证办理流程;教育局发放了中小学转学流程图。各部门职能及办事流程等相关政策宣传到位,活动现场吸引了广大群众前来围观咨询,通过各部门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使百姓进一步了解了各部门行政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对政府为民办事的决心赞不绝口。两次活动市4家新闻单位都做了宣传报道。
(六)培训工作情况。我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发放各类培训材料供各部门学习,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主办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在过去一年中,尽管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少数部门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三是少数部门存在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处理的现象,而是待检查时突击发布。
2.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组织领导,有效提高各单位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强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有效的提高工作的规范性。
十一、其它应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东洲区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