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现公布望花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区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望花区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促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按照《抚顺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建设了规范化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涉及全面,内容信息详实。进一步规范了用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点政府信息、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行政机关机构职能、重大项目、规划信息及本级政府不涉密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今年以来,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及各类信息1300余篇。涉及人民群众相关政策的文件,在发布前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将合理意见采纳率及采纳情况回复率等内容进行公开;每季度公开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规定事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积极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设置六保六稳专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六保六稳专栏,集中公开稳企业包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政策,“听得懂”“信得过”,方便网民查询、阅读。
二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脱贫攻坚、养老金发放、金融风险防范、地方债务化解等方面信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公开脱贫攻坚等方面政策举措、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信息。
三是做好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工作。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望花区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切实解决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
四是及时更新疫情相关信息。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严格按照省市疫情期间信息发布相关要求,每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上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并坚持“日发布、日报告”制度。全年累计发布各类疫情防控信息400余条。
(二)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对全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进行宣传。同时围绕高频办事事项,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进一步做好相关事项办事指南、服务流程等的解读工作,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活动期间,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0余条,“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各类信息累计浏览2000余次。对“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的“8890”综合服务平台群众诉求相对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筛选,组织各街镇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集中办理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利用微信平台、社区广播、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等形式,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9件、政协委员提案84件,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并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精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政府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并统一印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区政府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并公开申请方法、答复流程等事项。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立即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情况外,均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追责、考查制度,明确了区内各部门在发布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各项工作职责,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
2020年,我区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时向申请人提供答复告知书。
(五)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20年,我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胜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9 |
19 |
19 | |
规范性文件 |
136 |
127 |
127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7 |
33 |
4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4 |
15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77940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工作执行力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人员编制少,无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仅有两名工作人员分别兼职负责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政务新媒体工作以及政府网站建设工作。
下一步,《望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全区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