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现公布望花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整改情况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望花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9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66号)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印发《关于抓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政公开办〔2015〕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望花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区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办、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了强化工作力度,区政府又指派一名副区级调研员协助常务区长专门抓工作落实。年初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望花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全区2015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完善机制,着力规范信息公开制度
我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完善分类设置。我区在原有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望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例如:《望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望花区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望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问责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
我区按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制定了《5.15望花区政务公开活动日活动方案》。 5月9日,在和平街道昌图社区组织开展了城镇医保、低保政策进社区活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解答群众提出各种政策咨询问题1000余件次。5月15日,在行政服务大厅门前组织区行政服务大厅驻厅单位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发放近万份(册)宣传信息单,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各街镇也自行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积极推进公共查阅中心建设,及时更新各部门信息,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同时各街镇也通过在门前设立电子大屏幕,及时将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目前我区已设立区级信息查阅场所1个,街镇、园区共设立信息查阅场所10个。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41条。其他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民生热点、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政策解答等。
公开载体有望花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各街镇电子显示屏、社区内公告栏、抚顺电视台、电台、抚顺日报、今日望花、政务微博等多种载体。
三、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6月25日,望花区召开了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就开展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行动员部署和专题业务培训。通过本次集中审核确认,区直部门保留职权557项(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225项),与2013年相比减少336项。同时,还全面清理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区级层面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9月30日已对各部门权责清单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区政府预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全区59个部门的财政决算信息与“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财政审计信息通过向人大代表报告的方式进行公开。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统一实行集中采购;未列入集中目录或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实行非集中采购,由各单位按政府采购的制度分散采购。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情况。征收公告在抚顺日报、晚报和征收社区的公告栏进行了公开;补偿方案在征收社区的公告栏进行了公开。二是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在申请审核、抽取选房顺序号、低楼层确认、选房结束后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今年1月,望花区开通了项目建设微信平台,集中发布全区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投资情况、建设进度等信息,做到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截至目前,有关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动态公开发布了62期。
(五)推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教育信息。区域内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一所高校由省教育厅直接管理,相关信息由省厅管理发布。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包括基础教育招生、分班、收费等信息在校园公示板和“校讯通”平台进行了公开。二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我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0家医疗机构均在大厅内设立公示板,对医疗价格、收费、服务流程等信息进行了公开。今年,通过街道社区宣传栏对健康生活类常识信息公示500余条。三是社会救助信息。区民政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对城乡低保、“五保户”相关政策、申请程序、标准等进行了公开, 8月份对上半年全区保障人数、户数及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了公开;通过街道社区公示栏对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情况进行公开。同时利用“政务公开日”、“阳光救助情暖万家”等活动为载体,面向群众现场宣传救助政策并解答有关社会救助的咨询。四是环境保护信息。区环保局归属市局垂直管理,相关信息由市环保局组织发布。其中,空气信息每小时公开一次;环境执法检查依据、标准和程序等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中进行了统一公开。我区环保局通过展板对环保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了公示,今年,我区在“六.五世界环保日”活动中,对区内企业、学习、社区、机关等发放环保宣传册1000册,对新环保法、环保小常识等进行了宣传。五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等进行了公示公开。包括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部署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等工作信息8条。六是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了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信息3条。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2015年,我区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在线调查栏目,对涉及民生的交通、升学、农村民生、社会救助等内容开展调查问卷。同时,也增设了公开电话、网民互动专栏,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国家、省、市等各级政策法规解读类信息269条。
1月31日,望花区政府区长田野应抚顺市政风行风热线邀请与群众进行了线上交流。 3月12日,望花区政府副区长王新伟参加抚顺传媒微访谈栏目,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互动交流,现场对21个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2015年,望花区民心网共接到各类诉求件486件,其中办理举报投诉案件425件,解答政策咨询件61件。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抚政公开办〔2015〕33号)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及时办理群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件。2015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上提交申请的0件,信函申请的1件,当面申请的申请1件。共答复2件,其中“同意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各1件。
六、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全区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全区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9件;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79件,办理结果在望花区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省、市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没有独立编制,仍处于兼职工作状态;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不断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下一步,我区将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切实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重点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2.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健全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提高公开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