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十个部分。
一、总体公开情况
市国税局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国税家务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辽国税发[2017]104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抚顺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政办[2017]27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努力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触角,充分利用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政务微博、各基层局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宣传税收知识,更好地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市国税局门户网站
抚顺市国税局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互动交流、局长信箱、廉政信箱、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举报八大专栏。2017年,市国税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40余条。
(二)办税服务厅窗口
抚顺市国税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普及使用电子显示屏,部分安装了触摸屏,税务所基本采用公开栏、告示板、窗口告知单等形式,向办税人员实行10个方面的公开,即税收法规公开、窗口责任公开、办税程序公开、个体业户纳税管理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税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工作纪律公开、行政处罚公开和社会监督公开。
(三)电子政务平台
通过抚顺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40余条。
通过抚顺市国家税务局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10条。
通过新浪微博发布(含转发)政府信息1060条,粉丝765人。
(四)民心网投诉平台
做好民心网群众诉求及政民互动平台留言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2017年,市国税局共受理民心网投诉平台投诉件35件,其中,10星高星件一件,受理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留言30件。在线值守率百分之百,回复率百分之百。
(五)政策咨询办理
通过各基层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日常纳税咨询。
(六)社会媒体
通过各级媒体刊发稿件120余篇。
通过《抚顺税务》杂志发布各项税收政策法规20余条,其他政务公开信息30余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国税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公开涉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证纳税人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2017年,在抚顺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等政策法规信息。
(二)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
抓好国税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有力地宣传国税动态,特别是市国税局在“营改增”、“便民春风行动”、“放管服”等新政推行方面取得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抚顺日报》党报喉舌、受众面广等宣传优势,积极沟通联系专线记者和版面编辑,协调公告刊发时间、版面位置及见报内容,以打连发、呈递进的形式持续宣传报道。通过国税局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发布《抚顺市国税局创新大企业管理机制提升征管效能》、《抚顺市国税局促进征纳共赢,共享服务改革新成果》、《抚顺市国税局促进征纳共赢,共享服务改革新成果》等税收征管类信息。通过国税局门户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栏目发布《2017年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6起。
(三)规范纳税服务公开
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设施、国税局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信息。通过国税局门户网站发布《清原县国税局积极推行“一窗通办”提升服务效能》、《胜利经济开发区国税局“一站二捷三提醒”优化服务再升级》、《抚顺市国税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纳税服务类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税总发〔2016〕176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国税发〔2017〕24号)以及《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抚政发〔2017〕5号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抚顺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抚顺市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国税发〔2017〕29号)。充分落实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分步推进规范办税服务项目,优化网上办税流程,拓展网上办税事项、创新网上办税手段、全面公开服务信息、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与电子税务融合发展等工作措施,使我市纳税人充分享受“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果。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市国税局受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数为0。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注重利用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通过国税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执法文书的公告》的解读等政策解读。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为加强和改进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涉税网络舆论的宣传引导水平,抚顺市国家税务局印发了《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工作规范》,成立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处理涉税网络事件的总指挥和总协调职责,强化源头控管。建立健全抚顺国税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专门力量监测本系统涉税舆情,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报告。
做好民心网群众诉求及政民互动平台留言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市国税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市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管理,全面打造“阳光国税”的工作思路。形成了由市局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了《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业务、其他信息五类政府信息。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国税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澄清制度(试行)》、《抚顺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
(四)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普及使用电子显示屏,部分安装了触摸屏,税务所基本采用公开栏、告示板、窗口告知单等形式,向办税人员实行10个方面的公开。
另外,抚顺市国税局定期向抚顺市查询中心报送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5月15日上午,在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安排下,抚顺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孙利带领相关干部来到抚顺市审批局二楼东部环岛国税窗口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抚顺国税营改增纳税人办税指南》89份,《居民纳税指南》96份。市局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管处业务骨干积极为市民讲解税收知识,并现场解答了市民提出的50多个业务问题。
2017年12月底,市国税局邀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对抚顺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展开培训,省局讲师从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含义、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重点推进“五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7年,在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抚顺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科技化载体利用率有待提升。
2018年,抚顺市国税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在落实涉密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的需求,不断拓展对外公开的范围,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额核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减、免、退税和欠税情况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内容,纳入公开范围。
加大政务微博建设,加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通过抚顺市国税局官方微博,及时发布税收小知识,及时整理发布我局在“放管服”等便民办税服务活动方面的工作动态,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互动。
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台、微信等现代媒体的运用,“全方位、无死角”地主动公开涉税政府信息。继续在办税服务厅及有关媒体上,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告知信息公开的查阅地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等,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