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22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政办发〔2017〕27号)的要求,抚顺市地税局坚持以拓展内容、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完善机制的基本思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的途径和办法,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有效地增强了地税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作,提高工作效能,营造社会各界满意的税收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接到《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政办发〔2017〕27号)以后,抚顺市地税局十分重视,及时将该《通知》进行了转发。为了贯彻该《通知》精神,抚顺市地税局还制定了《2017年全市地税系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保证了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围绕着要点展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已在网站公开要闻类信息169条,已将行政权力清单在抚顺市地税局网站“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目录”的“行政许可规定”栏目中公开,各项行政权力及流程图悉数公开。有关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政策已全部在网站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有关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政策已全部在网站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抚顺市地税局已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置有办税窗口,各项涉税审批均在该窗口开展。抚顺市地税局审批窗口在行政审批中心的领导下,实行热情服务,各项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各项涉税审批要求均已公示公开,受到办税人员肯定。
此外,已在网站编设了办税指南栏目,详细公布了各项办税流程和要求,实用性非常高。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并办理了1件建议提案,做到了“按时办复率、见面答复率、代表提案者满意率”都是100%,取得了代表、委员的肯定。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全部在网站做了相应解读。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制发有《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应对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抚顺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抚顺市地税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全年没有发生政务舆情。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复议、讼诉。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有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抚顺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抚顺市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抚顺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
(一)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
抚顺市地税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极为重视,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市局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纳税服务处、法规处等相关成员为办公室工作部门。二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多次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会,就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等进行研究,明确各处室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将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指南、通知公告等收集整理,交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再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纳税服务处统一公开,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合作紧密的工作链条。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宣传学习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切实增强了落实《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落实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度
连续多年按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通过市地税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抚顺市地税局建立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各项制度以文件形式印发,每年结合实际进行适当修订补充。
(四)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抚顺市地税局建立有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征收分局的办税服务大厅里摆设有电子触摸屏、滚动显示屏、公告提示板,政府信息查询平台十分完善。
(五)宣传和培训情况
1.认真组织宣传活动。每年3月税法宣传月期间,抚顺市地税局都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新闻媒体公开税收情况、新近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特别是惠及民生政策法规。每月市局、基层局都要组织数次税收政策辅导会,特别受到广大纳税人欢迎,许多企业财务人员踊跃参加,提问,咨询。
2.积极参加“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每年5月15日,市局机关从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产行为税处和纳税服务处各选派了多名税收业务精湛、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的同志,参加抚顺市政务公开办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组织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当天,以惠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和周到热情的服务举措为主要宣传内容,现场发放税收政策汇编手册,解答群众咨询和疑问,赢得了群众赞誉。同时,全市各基层局会以不同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有的基层局悬挂各种样式的宣传条幅;有的基层局利用电子显示屏打出各种宣传标语,有的滚动播出税收宣传动漫,摆放各种宣传资料,耐心周到地解答纳税人咨询的各种问题。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