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八个部分。
一、总体工作情况
市国税局严格按照抚政公开办相关文件的要求,努力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触角,充分利用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及各基层局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宣传税收知识,更好地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市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管理,全面打造阳光国税”的工作思路。形成了由市局局长任组长,主管政务公开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了《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业务、其他信息五类政府信息。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根据辽宁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抚顺市国税局门户网站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涵盖领导信息、全局概况、政策法规、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十八大类。2015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政府信息35条。
(三)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市国税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澄清制度(试行)》、《抚顺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
(四)政府网站普查整改情况
按照2015年政府网站建设绩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抚顺市国税局对门户网站进行自查。由于市国税局为省直垂管单位,市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网站管理工作符合抚顺市政务公开办各项考核指标。
(五)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市国税局成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该中心提供市国税局2015年通过门户网站、辽宁省民心网、抚顺税务杂志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除此之外,各基层局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税务所通过公开栏、告示板、窗口告知单等载体,向办税人员提供政府信息现场查阅。
(六)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5月15日上午,根据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抚顺市国税局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带领相关干部来到市政府广场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税收宣传手册260余份,市局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管处业务骨干积极为市民讲解税收知识,并现场解答了市民提出的120多个业务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市国税局门户网站
抚顺市国税局门户网站下设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税法宣传、互动交流、本市专栏6个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涵盖全局概况、机构设置、分类辅导、热点专题、局长信箱等20大类。2015年,市国税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00余条。
(二)办税服务厅窗口
抚顺市国税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普及使用电子显示屏,部分安装了触摸屏,税务所基本采用公开栏、告示板、窗口告知单等形式,向办税人员实行10个方面的公开,即税收法规公开、窗口责任公开、办税程序公开、个体业户纳税管理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税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工作纪律公开、行政处罚公开和社会监督公开。
(三)政务微博
通过新浪微博发布(含转发)政府信息1200余条,粉丝600余人。
(四)民心网投诉平台
2015年,市国税局共受理民心网投诉件20件。其中,有18件被辽宁省民心网评为五星级,不参与评星2件。
(五)政策咨询办理
通过各基层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日常纳税咨询。
(六)社会媒体
通过各级媒体刊发稿件80余篇。
通过《抚顺税务》杂志发布各项税收政策法规20余条,其他政务公开信息30余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抚顺市国税局门户网站下设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税法宣传、互动交流、本市专栏6个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涵盖全局概况、机构设置、分类辅导、热点专题、局长信箱等20大类。其中,政务公开专栏下设的机构设置、全局概况子栏目公开了抚顺市国税局“行使权力的主体”等内容;“税收征管”子栏目公开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网站首页局长信箱、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举报信箱、廉政信箱四个子栏目全面公开了《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中“行政救济渠道”内容;网站首页工作动态、热点专题栏目及时更新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内容。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市局门户网站下设“分类辅导”栏目,2015年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的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的解读。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六、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尚未收到涉及市国税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在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抚顺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科技化载体利用率有待提升。
2016年,抚顺市国税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大政务微博建设,加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通过抚顺市国税局官方微博,及时发布税收小知识,及时整理发布我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国家税务总局办税便民服务清风活动的工作动态,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互动。
(二)通过在全市国税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税机关。促进国税机关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纳税人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秩序。
本年报电子版刊载在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ln-n-tax.gov.cn/col/col2509/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