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接到《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工作,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现有43个进驻部门,其中市直部门26个、中省直部门7个、服务部门10个。进驻工作人员为130多人。随着部分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调整,原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88项,现增至为92项(共拆分为209个小项),其中进入市中心的市本级事项为84项(拆分小项为201个),占全市市本级事项的91.30%。全市年检事项为19项(拆分小项为21个),其中进入市中心的为15项(拆分小项为17个),占78.94%。进入市中心的服务事项为36项。通过市政务公开网和市中心局域网及制作告知单等形式,将全部审批事项进行公示,审批事项公开率为百分之百。2011年,共受理各类审批及服务事项75031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9%。
二、主要作法
1、实施“七公开”、“八项承诺”、和“十必须”、“十不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阳光透明。 “七公开”:即公开服务项目、公开申办条件、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理结果。“八项承诺”:即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全帮着办,外来投资优先办,重点项目联合办,多头管理协调办,上报审批协助办,群众有难上门办,跟踪服务主动办。“十必须”行为规范:(1)必须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2)必须做到仪表端庄,穿戴整洁,佩带胸签标志上岗; (3)必须做到有问必答,清楚告知;(4)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5)必须做到坚守岗位,恪尽职守;(6)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敬业;(7)必须做到按承诺时限及时办结审批事项;(8)必须做到遵章守纪,照章办事;(9)必须落实首问负责制; (10)必须做到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 “十不准”行为规范: (1)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2)不准擅自否决申办项目;(3)不准超期办理承诺件;(4)不准将应在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拿回原机关办理;(5)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6)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7)不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和接受服务对象的礼物;(8)不准对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实施打击报复;(9)不准在办事大厅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聚堆聊天;(10)不准带子女进入办事大厅。实施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严格了办事程序,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2、完善审批服务机制,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一是建立和完善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要求,对审批事项进行适时地调整和确认。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要求,先后有3个派驻部门、9个审批权限暂停或下放到县区。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对审批事项适时地进行了确认,并组织人员到县区中心调研权限落实情况。二是积极实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了《部门、人员和事项进退管理办法》,明确“凡是派驻中心人员,经业务处室严格把关,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退厅时,要经中心各处室同意后,中心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实行授权制,要求各部门进驻市审批大厅人员都要以书面形式授权,明确审批范围和工作职责。今年以来,进退厅人员共有62人次,驻场部门授权人数达到135人,授权率达到100%。
3、完善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一是新增审批大厅收费、餐饮服务许可、保健食品卫生许可、电子印章服务等10个服务事项,服务事项由上一年的36项,增至为46项,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强化服务意识, 审批事项、受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全年接待来人、来电咨询、投诉,共接待3000人左右,没有发生对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的投拆案件。群众咨询满意率达100%。 三是根据进厅事项增减和审批流程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编印《窗口告知单》,共重新编印了11个部门的34个项目的《窗口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