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23号)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我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为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我办以金融办主任为组长,综合处处长为副组长,两名工作人员,组成了政务公开小组。
为了网站更新内容的时效性,我办还制定了文件,要求金融办各个处室每周三向政务公开小组提供金融资讯及处室相关银行、企业的单位简介,确保了网站上信息公开、金融快讯及金融机构等板块的信息充实。
二、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本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也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整理,紧紧围绕“职责权限、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承诺时间、监督渠道、办事结果”进行公开。同时也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拟定了相关责任追究办法。
今年我办主要在金融快讯等板块上着重发布有关当下最热的金融方面的资讯。为广大网友更好更便捷的了解金融方面的资讯。
我办在抚顺金融网站上公布了2015年度决算统计表、2016金融办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信息,并在抚顺金融网站上新设了“央网信息”、“重要动态”、“政府文件”、“文件解读” 等四个栏目,与省政府网站上同步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金融办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及微博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电话等方式接受金融等各项业务的咨询情况。本年度通过金融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470条,通过金融办微博向社会公开信息222条。
三、政务公开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更新情况
今年5月15日是全省第十个“政务公开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下发的文件精神,我办以“推动政务公开,保障改善民生”为主题开展了金融办“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我办在市政府大楼16楼1609对面悬挂了标语:“推行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社会”。全办认真努力学习,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根据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办严格履行,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保证了每月最少2条信息的更新。截至2016年末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共更新了26条信息,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任务。
四、行政权力运行
1、做好融资担保、小贷公司设立、注销、撤销的初审、批准、善后处理工作。截至目前,新增1户小贷公司、1户融担机构, 4户小贷公司办理了注销手续,撤销了1户融资担保公司。
2、做好融担机构、小贷公司股权、高管人员等变更材料的初审、批复、上报工作。全年共审核、批复、上报各类变更申报材料13件,进一步优化了融资担保和小贷公司的股权结构。
3、完成了全市融资担保、小贷公司2016年省、市现场检查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工作。对2016年度现场检查存在问题的机构进行约谈,限期进行整改,尤其在今年金融风险突现的情况下,我们采取多种监管手段,不断提示风险,未发生系统性风险。
4、代政府起草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各部门意见后进行了修改。
5、在金融办网站上公布了权利下放通知《取消融资性担保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批事项的通知》。
五、2017年主要工作及改善措施
1、加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办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针对门户网站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栏目、架构、功能等方面)进行改进,根据运行情况和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做进一步调整,着力加强网站性能设计和改造提升网站功能。
3、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我办将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时效性。
4、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5、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