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市交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市交通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6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5〕2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求真务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设全面完善。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机关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和部分局领导、机关处室负责人调整变化,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领导有力、工作延续。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建设处、党委工作部、信息中心密切配合,有序组织实施各项政务公开活动,以各个“点”的工作带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进步,保证高效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15年更新完善了《抚顺市交通局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完成了《2015年政务公开目录》,高质量完成了市政务公开办交办的任务。对原有目录中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及时予以更新、编制目录。
(三)建立体系,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健全。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研究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措施,目前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重要政府信息发布会制度、办事公开工作制度,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局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全部上墙,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每个季度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专题汇报。
(四)政府网站普查整改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市交通局对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进行自查,发现在网站信息建设过程中存在网站内容更新较迟、行业信息不完善等现象。为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市交通局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局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一是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强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网站信息建设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年的工作重点,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并且不定期召开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解决市交通局网站存在的问题。二是各司其职,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局网站相关信息实行部门主体负责制,各处室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内容负责。市交通局党委工作部按季度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奖惩。对由于不及时报送网站信息,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三是建立体系,进一步完善网站运行的制度规范。我局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严格采集、报送、审核、传递等环节程序,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五)加强宣传,完善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范围,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出行服务、行政审批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环节和领域,通过交通局门户网站、查阅中心、民心网、LED大屏幕、文化宣传图板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交通新闻。定期公开本部门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有效解答群众投诉咨询活动。
(六)大力加强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全年交通工作实际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全年交通工作实际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于6月在市交通局16楼会客室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就行政审批规范运行工作,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发布及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查,民心网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等方面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利用抚顺政府门户网站、交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LED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多种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拓展交通局门户网站中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按照2015年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服务民生,增加了重点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功能。全年,交通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947余条,其中重点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2条。
(二)拓展宣传空间。与抚顺日报联合开设《热眼看交通》专栏,完成18期《热眼看交通》栏目的编制工作,与抚顺晚报联合开设《漫画交通》专栏,宣传报道交通方面新闻3篇,同时利用抚顺电视台、抚顺人民广播电台、抚顺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解读政策,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799余条。
(三)及时更新交通LED大屏幕信息。加大交通局LED大屏幕建设和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大屏幕政务宣传功能,丰富信息内容,交通局工作动态、领导视察、行业公示等内容有效发布,实现了每两天更新一次内容。
(四)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5月15日上午八时,按照市政府部署,市交通局在政府人民广场开展交通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活动。一方面,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公交、出租车、驾驶员培训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宣传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便民服务事项及其办理流程等内容,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向过往的群众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和政策宣传资料,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真正提高交通系统工作的透明度、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活动过程中,共接待群众咨询3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百份。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市交通局认真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涉及市交通局的3个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调整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均在政府网站、办事场所发布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将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工作要素全面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即时公开,办理过程全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全面公开运行流程。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在市政务公开网上依法集中公开市交通局50项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等信息。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市交通局共有市级财政拨款的4个单位,分别是抚顺市交通局、抚顺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抚顺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抚顺市交通培训管理处,上述4个部门全部公开了本部门的财政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信息,将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给予公布。全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8条。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交通行业招投标管理权限规定,目前对全市城区内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了监管,分别在《抚顺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息公开专栏》对上述工程招投标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
四、政策解决回应情况
2015年市交通局领导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2次,通过广播将交通局工作概况、动态及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宣传与普及,并就市民通过热线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全面具体的解答,取得良好效果。全年承办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76件,答复率、走访率、满意率均100%,市交通局被评为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我局还充分利用民心网平台,强化政民互动,全年共解答政策咨询件36件,收到群众表扬7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举报、复议、申诉情况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交通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规定,在抚顺市政务公开网上统一公开。
八、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加深;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学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工作中,市交通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台阶。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处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六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