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由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在抚顺市生态环境局(www.sthj.fushun.gov.cn)上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024-58289630)。
一、信息公开总体落实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治理和水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主动公开情况
1、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公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每半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按月发布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2、生态环境许可信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通过抚顺政务服务网、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发布了抚顺市生态环境局11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理信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要求,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信息244条、拟审批信息212条、审批信息186条。除涉密项目外,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244个及批复文件186个。
3、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及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排污单位监测信息。2019年共公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24条,重点污染源企业信息227条。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排污许可证信息103条,在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在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信息。
4、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利用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了生态环境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在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41条,企业红黄牌信息3条。
5、工作动态信息。一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信息,及时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共公布涉及中央督察信息28条。二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等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是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年,为有效的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的公开工作,使市民更多的掌握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息动态,市生态环境局多渠道、全方位分别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抚顺市日报、抚顺市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2019年共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200余条。
6、信息公开月报制度。2019年,每月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月报》,定期向社会公布抚顺市每月空气质量状况、河流达标情况以及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7、政策解读工作。为加强市生态环境局公文处理程序的规范性和合规性,市生态环境局于今年1月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通知》对公文接收、起草、审议、印发的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同时对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和进行政策解读。截至目前,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公开征求意见11次,对11份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
8、社会舆情回应工作。为做好社会舆情回应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社会舆情回应制度,落实了舆情回应责任。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处理回应了涉及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工厂噪声等重要舆情4件。
9、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5件,全部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指南、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的多条渠道,方便市民进行依申请公开。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收到依申请公开4条,全部向申请人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我市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同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答复申请人。
为促进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加强局网站的安全管理,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局网站46个栏目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同时提出了网站信息编辑、审核和发布程序。对信息发布提出了保密审查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对原抚顺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将抚顺市环保局网站名称改为“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域名改为“sthj.fushun.gov.cn/”。主要设置了政务公开、环境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46个栏目,同时增设了网站搜索功能。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各种信息1473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431条,环境管理信息114条,网站首页发布信息928条。发布的全部信息都履行了信息发布审批程序。
市生态环境局有效利用微信、微博两微新媒体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工作、回应舆情工作。其中环境信息工作主要包括抚顺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工作动态信息、生态环境治理信息、涉及环境政策及解读信息等,回应舆情工作包括关注重要舆情及对重要舆情进行回应等。截至目前,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19条,微博发布信息271条。
(五)监督保障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制定了信息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0 | 26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8 | 0 | 70 |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789.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新组建的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加大了政策公开和解读力度,完成新网站的升级改造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严格按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联系有待加强,“一网通办”建设需要加强。2020年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12月根据《抚顺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职责,相关机构的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本报告涉及2018年的统计数据为原抚顺市环保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