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 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博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博等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全年用户访问量累计达到3315067人次,其中“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访问量1718112人次;2020年度我局共产生政府信息961条,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725条,政务微博平台上公开政府信息236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25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4条,转发国家减税降费信息28条,“8890”及“民心网”网络平台全年无中差评。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构建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分管,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体系。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开展。同时,将政务公开信息保障、舆论应急工作开展、“8890”、“民心网”及门户网站上访等工作均纳入局绩效考核内。先后制订出台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局内各科室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严格执行《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市财政局财政信息、政务微博考核办法》和《市财政局民心网诉求办理管理办法》,局办公室每月通过政务信息、督查专报等形式进行通报,及时、全面反映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政府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工作,做到每周至少更新5条信息,并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020以来,市财政局共办理“8890”、“民心网”诉求件32件,回复门户网站留言19条,回复微博留言16条,接待来访人员7次, 60余人。
(三)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情况
1.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5月15日,市财政局在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3楼市财政局窗口热心为前来咨询和办理手续的群众进行答疑,提供热诚的服务。会计科重点就代理记账管理审批流程等政策进行宣传,活动当天累计解答群众问题20余个,发放宣传手册30余份,宣传资料50余份。
2.保质保量提前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设置工作。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在时间紧、年底考核任务重的情况下,保质保量地提前完成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任务,在新页面中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公开机构与联系方式”共5个栏目和下属11个子栏目的新建任务,并第一时间更新了全部16项栏目信息。用实际行动推动我市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使群众能够更加便捷的随时查看政府财政相关信息。
3.主动公开情况。市财政局严格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抚政办公开〔2020〕4号)确定的重点公开工作内容。
一是公开财政预期引导信息。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均积极转发财政部发布的财政相关政策及解读。年初以来相继公开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司法部、财政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和《关于做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解读文章。
二是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局门户网站设有政务公开一栏,每月20日左右公开上一个月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每季度结束后次月公布上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1-12月已逐月公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我市财政收入、支出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详细说明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将《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送至省财政厅,同时每月按时将财政收支数据及时报送至统计部门。
三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行政收费专栏发布了《2020 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四是公开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预决算栏目,按照《预算法》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的过程、方法、结果等依法公开、透明,并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以及群众的社会监督,2020年全市74家预算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81家单位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主动公开政府性基金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情况决算、全市社保基金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以及财政债务等相关情况。2020年共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19年度抚顺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2019年全市社保基金决算公开》和《2019年财政决算公开--债务情况》《2019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等重要内容。
五是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专栏,积极转发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政策及信息33条。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在“减税降费”专栏内按要求及时转发了国家和财政部制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并及时跟进解读,年初以来共转载、发布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等40余篇政策性文章及相应解读信息,确保国家各项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六是公开“六稳六保”工作最新新闻动态。公开各级关于“六稳六保”工作的最新政策和相关动态新闻。通过财政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辽宁财政:积极有为 精准发力 全面落实“六保”、“六稳”任务》、《直达机制运转有力有序有效——直达资金为各地“六稳”“六保”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等政策性文章。
4.依申请公开情况。门户网站设有“依申请公开”栏目,内有抚顺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抚顺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抚顺市市直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在申请须知里包含了受理地址、现场受理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信息,确保受理及时有效。2020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按时限完成。未出现未予答复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情形。
5.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情况。针对舆情监测、处置及回应,我局有专人每日对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民心网进行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舆情收集,对问题进行归类并分发到各相关业务科室,督促各科室按时限要求予以反馈解决;坚持每日在各大平台进行舆情关键词搜索,并积极配合民心网、市政务公开办、网信办等部门及时处理反馈各类疑难问题。
6.政策发布与解读情况。2020年度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抚顺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政策文件64篇,并配合相关政策发布解读信息共34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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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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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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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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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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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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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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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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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财政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个别栏目内容中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欠丰富、信息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全面推进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