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5〕21号)及《关于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抚政公开办发〔2015〕3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市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阳光财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构建了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具体分管,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体系。
2、规范制度机制。我局先后制订出台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处室、单位明确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财政信息的上报及诉求件的跟踪督办。并出台《市财政局财政信息、政务微博考核办法》、《市财政局民心网诉求办理管理办法》,局办公室每月通过政务信息、督查专报等形式进行通报,及时、全面反映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办理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政府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不断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注重宣传培训。6月19日,我局召开信息联系员培训会议,专门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培训,增强大家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升信息编报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11月份,我局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市委办公厅组织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专题辅导培训、由省财政厅组织召开的全省财政系统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提升干部工作能力水平。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定期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于3月份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抚顺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抚顺市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报送纸质版本到抚顺市图书馆、抚顺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备案。
2、合理编排门户网站版面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增设“重点信息公开”等专栏,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在办事指南专栏上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须知”并提供相关附件下载,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内容,2015年共发布办事指南3条、通知公告25条、财政动态111条、财政知识56条、政务公开7条、政策法规18条、绩效管理25条。同时,认真做好“抚顺市政府信息政务事项公开目录和指南”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2015年累计上传更新信息47条。
3、全力推动市本级和部分县区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2015年,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上累计公开包括“2015年抚顺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2014年抚顺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表”等预决算信息24条。在政府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将全市81个主管部门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予以集中公开。
三、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平台和渠道作用
1、3月1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景森接受抚顺日报专访,介绍市财政局2015年重点工作方向,让广大民众共同关注我市财政工作发展。访谈文章于3月2日发表于抚顺日报头版。
2、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九届“政务公开日”,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为主题,坚持方便群众、服务社会,切实从群众最急、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分别开展了不同的政务公开活动。5月10日,市财政局配合顺城区政府,深入顺城区中心医院,与群众直接互动。社保处工作人员就群众十分关心的“居民医保政策”、“大病保险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等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传;5月15日,在市政府人民广场,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高贞璞亲自带队,共7名干部为群众现场答疑。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市财政局共制作宣传板1块,解答问题43个,发放宣传单、宣传册2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认真办理政策咨询件。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民心网和局门户网站咨询投诉件的办理,安排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定时查收信件,并做好登记、分别、催办工作。对于一般问题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于较复杂问题,我局会先告知来信人我局已收到其信件(留言),核实相关档案资料后会及时给网民回复。2015年共办理民心网诉求件7件,政民互动留言6条,均获5星好评。办理门户网站咨询件200余条。
4、认真办好政务微博。将“抚顺财政”政务微博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2015年共发布原创微博300余条,转发微博100余条,重点宣传各项最新财政政策,通过新媒体的方式解答了大量群众疑问诉求。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