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总体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员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取得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逐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明责任。我局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邵希默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并落实到具体人员负责实施。以此来扩大公安信息宣传力度、推动公安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公安工作的办事效率,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民警具体操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抚顺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抚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的公安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同时,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以此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抓宣传。一方面,抓内部宣传教育。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及时组织广大民警学习《条例》、《规定》内容,领会精神要点,做到抓信息公开与抓公安各项目标任务一起部署,共同落实。另一方面,抓社会宣传教育。为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2013年全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相关精神,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这一主题,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全面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将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个实际举措,组织了交警、户政、外事、法制、治安等部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30余人参加“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在活动期间,积极接待来访人员共计100余人次,解答咨询问题150余件;发放交警办事指南、外事办事指南、户政处致群众一封信、治安行政管理办事指南、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共计400余份。在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在严格履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安排专门人员,对动态目录进行定期更新,及时编制了2012年以来的政务公开目录,并按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于2013年7月15日前全部完成。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群众书面要求公开公安信息的申请、公开澄清等工作事项,未发生就公安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也未发生对应当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等行为。对所承担的主动公开事项进行分解细化,较好的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信息事项及时发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市公安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实行政务信息“零周期”发布的工作制度,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时间注重“快”,内容突出“实”,实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了群众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二是我局对市公安局网站(抚顺警网网址:http://www.fs110.gov.cn/)进行了及时的日常信息更新及网站维护工作。我局的其他业务部门也积极的开展了业务部门的网站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及特点制作了政策法规宣传、办事指南、在线咨询等栏目,极大的推动了我局电子政务工作,使得我局及业务部门网站在公众中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同时,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网络平台和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了和市民息息相关的业务工作流程、行政审批流程等信息和查询服务,节省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提高了效率,增进了与市民的互动交流,还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告公报、新闻媒体、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册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公安信息。
三是随着新法规的制定修改与实施,集中公开法律法规信息。为了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做好《抚顺百姓办事通》编辑出版工作,我们及时召集有涉民政策和办事流程发生变化的如户政、出入境、治安、交警等相关单位,及时修改上报材料,为群众提供最新的办事参考依据。
四、取得成效
经过一年的工作努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与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和机关思想作风整顿结合起来。多措并举,使全局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普遍增强、服务态度明显改善。
二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我局相关部门在办理证照手续时,从简化办事程序入手,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使服务对象一次办理完毕,减少了以往的办事环节,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
三是实现了“阳光作业”。政务公开使政府决策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一一公开,提高了公安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了人民警察的新形象,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3年以来,我局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个别部门不够重视,因上级保密部门相关要求,对公开信息与保密相关要求相矛盾,有待于进一步解决,且随着业务量的加大,人员变动频繁,年轻民警的业务能力也有待于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二是有些规章制度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广度不够;三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更新、充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年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内容和形式。一是充分运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生动直观的方法,加大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二是扩大公开的内容范围,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要求。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及公安工作秘密的各类事项,尽量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三是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提高网络服务功能和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建设。四是改革完善市局警网这一载体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
(二)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使群众了解公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建立和完善公安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及专业人员的培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