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7年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 总体公开情况
抚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文件精神。抚顺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市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部公开。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市召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下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政办发[2017]27号),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定了完成时限;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协调,有计划、有总结,有培训、有指导,有督查、有通报,加强考核、常抓不懈。
2017年,以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以下称“五公开”)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为着力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传播、数据开放,扩大公众参与,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36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36条,其他信息66230条。
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35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7件,其他信息47278条。
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1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9件,其他信息1895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政府文库、政府会议、财政预算、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重大项目、财税改革、民生热点、政务服务、调查征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解读、动态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政务服务、财政预算、重大项目、民生热点、安全生产、政策解读、关注抚顺等信息47619条。二是通过编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600条。三是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5377条。四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105次,重点向社会公开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7367条。
每月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总结和报表,每季度报送依申请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五公开”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按时制订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全市相继召开了7次协调会,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妥善解决了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公开信息难点问题;先后6次到县区和部门对重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检查。
会同市人大、市政府督查办和行政执法督查员代表,对市环保、审批、营监、财政、审计、国土、发改、住建、就业、科技等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公开预期引导信息。全市围绕积极的财政、就业等政策,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216次。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105次。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解释说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39件;定期发布全市主要指标数据,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以及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信息37件;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35件。
(2)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信息126件;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市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执行落实情况信息57条。
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信息45条。
(3)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分层级公开各类建设项目(涉密项目除外)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实施过程信息135条。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和矿产出让、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中发布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2035条。
(4)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资本参与、项目合同、回报机制等信息15条。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开设了减权放权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各相关部门及时查看社会意见,做好收集采纳工作。公布了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抚顺)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235条。
(2)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公开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情况等信息100条,公开了典型事例、成功经验等信息75条。
(3)公开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重大变化事项等信息54条,公开市属国有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5条,披露市属国有企业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时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负责人变动、年度薪酬等信息77条。集中公开市属国有企业去产能公示公告信息3条。
(4)公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发布粮食、蔬菜、蓄水、水果、农资等市场价格监测分析信息55条,发布玉米、大豆、水稻等农产品供需情况分析17条。发布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惠农政策措施解读信息67条。
(5)公开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5条。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信息13条。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204条。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公开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推进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创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政策、执行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45条。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信息65条。
(2)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去产能年度目标任务,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并在“信用抚顺”网站同步发布相关信息信息36条。
(3)公开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公开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等消费情况信息55条。
公开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信息42条。公开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42条。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7条;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信息66条。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公开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信息46条。公开扶贫专项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信息15条;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在当地公告栏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信息531条。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信息55条。
(2)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49条,公开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注17条。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更新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发布水环境质量排名。依法公开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13条。
公开“河长制”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及有关工作制度,公布市总河长、河长名单等相关信息信息29条。
(3)公开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监测报告,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认定情况信息17条。做好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信息15条。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6条。
(4)公开院务信息和改善医疗服务信息56条,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995条。
(5)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公布抽检总体情况、合格不合格产品名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信息,并在“辽宁食品安全微博”发布信息36条。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信息3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1条。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公开防范金融风险信息。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信息16条。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稽查执法、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和行政许可决定信息15条。
(2)公开房地产市场发展信息。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79条,发布差别化信贷、房地产调控政策及解读信息,以及房地产监管信息24条。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棚户区改造任务、进度及完成情况信息37条。乡镇、村公告公示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信息105条。
(3)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236条,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
(4)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9条;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7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要求,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名称、设立依据、行使层级、行使内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36项目录指南要素标准规范,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开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二)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编制完成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初步建成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层级对接。
(三)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全市建议提案共581件,办结率、走访率均达到100%,全市圆满地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办理工作目标。其中:市人大建议242件,市政协提案339件,分别交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部办结,及时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市对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牵头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同步安排,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在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125个。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105场,市政府秘书长、发改委主任等主要领导进行了新闻发布,并现场解读重要政策105件。抚顺电视台综合新闻进行了政策解读,各单位利用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两微一端)解读政策327条,全市43名主要领导在“政风民心”电视栏目中宣传讲解政策117件,专家解读政策15次。政策解读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电视栏目等形式,更加直观展示。我市印制了《2017年抚顺市政策解读汇编》。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市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政民互动工作,对网民咨询、投诉和建议,及时作出公开回应,市长信箱办件1900件,民心网受理诉求20236件,政务公开意见箱207件,回复率均为100%。
全市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部门、收集人和新闻发言人,负责监测舆情,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在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政府报告;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查明情况,落实整改,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各部门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5条,消除不实传言17件(次),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切537次,政风热线回应百姓热点问题277次,热点回应率100%,受到了公众认可。
八、依申请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全市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职、规范流程,申请渠道畅通,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设立了A、B岗,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对申请人所需信息,采取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答复时限、答复格式、答复内容规范,救济及时有效。
2017年,通过信件、当面、网络、传真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及补偿相关政策、国企改革、残疾人补助、医疗费用标准、政府机构职能、房屋拆迁回迁安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对77件申请,按照申请“流程办理”,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属主动公开范围的46件,同意公开答复的2件、“涉密不予公开”2件、“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或“政府信息不存在”13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14件。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举报3例、复议1例、诉求1例,举报、复议和诉讼办结率100%;全年行政复议和诉讼各1件,依法办理,驳回行政复议和诉讼请求。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机构建设。建立了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效。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99个,专职人员59人,兼职人员245人。
(二)《指南》和《目录》更新情况。全市各单位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并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
(三)查阅场所建设
全市制订了《抚顺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工作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将2017年下发的可公开文件,送达到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
全市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05个,接待查阅者33576人(次),其中,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图书馆接待查阅者7867人(次);市政府部门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70个,接待查阅者4627人(次),县区、部门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7个,接待查阅者11055人次,乡镇政府和社区、村委会信息查阅场所117个,接待查阅者10027人(次),为公众提供文件707份。
(四)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了全市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全市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全市列席相关会议制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市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制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工作制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全市新闻发布制度、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关规定、全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办法。各县区、各部门也建立了相应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履行工作程序,各项制度落实到位。2017年,市政府对县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进行了实地检查,采取工作调研、实地协调、公开通报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五)宣传和培训
(1)宣传工作。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代市长杨维同志发表了《推进政务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署名文章;市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政府秘书长王咏同志进行了新闻发布,全市8个县区、45个部门和单位参加了活动。全市设立政策咨询宣传点125个,发放宣传材料7.9万份,政策咨询5.6万人次,征求意见1377个,解决百姓诉求问题769个。辽宁电视台、抚顺电视台、抚顺电台、抚顺日报、抚顺晚报等进行了宣传报道。
(2)培训工作。2017年,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省行政学院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市开展了政府网站工作培训、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第三方评估工作培训,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03次,培训5335人;市委党校开设政务公开课程。
(六)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需增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加强站群体系建设,调整公开专栏,拓展网站功能,发挥网站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作用。
(2)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力度,做到适宜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二是抓好业务培训。针对个别县区和部门人员业务不熟的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同时,通过经验交流、服务指导等方式,对各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加强网站建设。科学建设栏目,拓展服务功能,确保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方便和快捷。
十一、其它应报告事项
2017年,抚顺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均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