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实际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落实情况
抚顺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文件精神。抚顺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市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培训和“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协调,有计划、有总结,有培训、有指导,有督查、有通报,加强考核、常抓不懈,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部公开,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66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03条,其他信息75566条。
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35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7件,其他信息41279条。
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1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6件,其他信息34287条。
2.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机构设置和职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和处罚、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录用、扶贫、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
公开行政法规、规章3件,公开规范性文件103件;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结果信息1317条;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依据、条件、程序和办理结果信息1026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215条;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和实施信息3417条。
3.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我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公共资源、社会公益、污染防治、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信息45729条。二是通过编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500条。三是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7467条。四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65场,重点向社会公开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7657条。
每月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总结和报表、每季度报送依申请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情况,每月对全市政府网站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市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职、申请渠道畅通,设立了A、B岗,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对申请人所需信息,采取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答复书中明示救济渠道和能够区分文书的编号。
2019年,通过信件、当面、网络、传真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产权证办理、社会救助、医疗费用标准、房屋拆迁回迁安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对36件申请,按照申请“流程办理”,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其中,予以公开的25件,部分公开2件、涉密不予公开1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5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2件。2019年,政府信息复议3件、行政诉讼2件,均维持原判,无败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市积极开展公文属性认定制度建设,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明确标注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了明确标注45件。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查,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外传。
(五)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工作。一是平台建设:建设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市政府部门网站纳入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和运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纳入集约化平台运行。二是开设整合:实现了8个县区政府、29个部门“一个县区一个网站、一个部门一个网站”。三是功能实现: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8890”等系统应用前端入口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整合,逐步实现平台间的统一身份认证,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
2.政务新媒体工作。一是矩阵群建设: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加快新媒体矩阵群建设,实现整体联动、集体发声。二是开设整合:县区政府和部门实现“一个单位在一个平台只开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三是功能实现: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工作。
3.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一是内容建设情况: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及时更新,不存在空白栏目、错误链接、问题地图,国徽使用规范。二是抽查检查情况:每月按100%比例,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在政府网站公开检查通报情况。三是开办下线情况: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办整合审查制度,认真履行开办下线审批程序。
(六)监督保障
1.加强领导和保障。全市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听取了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3次。县区政府、各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政府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经费保障。
2.加强考核监督。县区政府和各部门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115次。
3.抓好《条例》落实。5月15日开始,全市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随后,开展了《条例》培训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新条例规定,依法开展工作。
4.做好日常工作。落实今年工作安排的同时,做好往年工作的延续,尤其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衔接,整合重点信息专栏15个。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开水平。
5.社会评议情况。2019年,我市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65次、听证会3次、意见征集15次、在线访谈7次,合理意见采纳率100%,政策解读率100%,受到了公众的认可和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3 |
3 |
75 | |
规范性文件 |
103 |
103 |
30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12 |
22 |
156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8 |
159 |
78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57 |
-250 |
29355 | |
行政强制 |
111 |
-46 |
2718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6 |
1.61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涉及面广、涵盖事项多,公开事项、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需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需增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遇到疑难问题解决方式和手段不强,需要进一步完善此方面工作。
2.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大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力度,做到适宜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二是抓好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同时,通过经验交流、服务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网站建设。科学建设网站栏目,拓展服务功能,确保涉及面广、涵盖事项多的政府信息按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抚顺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均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