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5年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2016年工作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 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抚顺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着力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督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
2015年,我市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县区和部门也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密切配合,为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为进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2015年完成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以及就业、安全、物价、信用、科技、医疗领域等36个专栏建设工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齐全,各县区、各部门及时在统一的栏目和项目内公开政府信息。
(三)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市已形成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县区、部门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效。建立和完善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直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各县区、部门也建立了相应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履行工作程序,各项制度落实到位。2015年多次对县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通过采取工作调研、业务培训、实地协调、公开通报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四)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情况
2015年,经过8个月政府网站普查和整改,全市政府网站由普查初期的96家,经过多次检查和整改,关闭不合格政府网站44家。目前,现有政府网站52家,已关闭的政府网站已将网站内容整合到上级(或同级)网站,注销域名,清空数据,实现了不合格网站彻底关闭。同时,加快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和站群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了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问题, 树立了政府网站良好形象。
(五)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阅政府最新信息,建立了《抚顺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工作制度》。目前,全市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05个,接待查阅者23559人(次),其中,市政府及部门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72个,接待查阅者3129人(次),县区、部门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7个,接待查阅者16636人次,乡镇政府和社区、村委会信息查阅场所116个,接待查阅者3255人(次),为公众提供文件219份。
(六)宣传、培训等工作情况
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是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5年,我市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开展了第九届“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全市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站和宣传点335个,发放宣传材料4.7万份,政策咨询4.6万人次,征求意见1336个,解决问题569个。我市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开展了政务公开进中心、进基层活动,媒体进行了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5.15政务公开日”以后,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进基层活动,解读政策,破解难题,为民办实事35件,受到群众好评。2015年,全市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145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47次、培训人数1669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55次;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6篇、编发政务公开工作通报10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36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19条,其他信息56046条。
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5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97件,其他信息39258条。
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1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22件,其他信息,1678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主要有:政府文库、发展规划、统计公报、财政预算、重大项目、民生热点、调查征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政策解读、动态信息等。市级主要公开了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城市管理与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省要求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统计公报、财政预算、重大项目、民生热点、公共安全、政策解读、重点信息、关注抚顺等信息43959条。二是通过编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854条。三是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019条。四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45次,重点向社会公开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全市公开了审批项目取消、下放、调整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720项,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等办事场所发布了服务指南,审批事项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变化时,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均应即时公开。二是行政权力清单。通过政府网站依法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9月30日,公开了40个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保留行政权力1440项。三是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特种设备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案件65个,公开了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依据、种类、裁量、理由、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四是市级行政审批224项全部实现进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财政资金。一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我市本级预算部门81个,各县区和部门518个,按时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二是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在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等信息。三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5700条。
3、公共资源。一是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57条。重点公开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和施工企业信息。二是公开了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25条。三是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公开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
4、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了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在政府网站和抚顺日报、抚顺晚报公开了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59条信息,及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征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207条。
5、公共服务。一是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全市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公开了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等信息39条,公开了医疗机构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19条。二是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819条。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569条。三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每半年通过政府网站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集中公开,重点公开了救助标准、补助水平等信息139条。四是公开教育领域信息。深化基础教育招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省教育厅通过网站、杂志等途径及时发布高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考试加分考生资格、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高校预算决算。
6、国有企业。组织国有企业,每半年公开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20条;公开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招聘等信息26条,公开了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
7、环境保护。一是公开各类环保信息。我市每日在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月公开水环境质量、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每年公布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等信息797条。二是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17条。开通在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整改情况的信息19条。三是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抚顺广播电视台、抚顺日报和抚顺晚报,第一时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信息15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质疑问题。四是公开核与辐射安全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核辐射安全信息以及辐射环境质量信息15条。
8、食品药品安全。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重要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重点抽检结果及相关企业、产品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104条。
9、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一是公开社会组织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结果等信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服务、收费等信息以及慈善组织信息60条。二是公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机构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了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17条。
10、其他重点领域信息。一是继续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了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891条,扩大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二是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发布和内容保障工作。在政府网站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7月30日完成了专栏建设,集中发布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1883条。各县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分别设立了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9979条。全市各牵头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各部门向牵头部门开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后台,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栏目的管理和发布,保证了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我市落实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全市重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5个牵头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对落实不力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同时,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频次为2次以上,未按期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约谈和问责,并给予全市通报。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一)政策征询和解读
1、征集民意。全市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召开了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了解公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整体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抚顺日报、抚顺晚报、微博、微信等征求意见182篇,意见反馈203篇。
2、文件解读。全市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公开前准备解读材料,公开时配备解读材料并公布,公开后,加大督办并报告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抚顺新闻、微博、微信和政风行风热线解读文件525篇(次)。
(二)热点舆情。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回应热点问题,消除不实传言。各部门领导接受访谈,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三)民意诉求反馈。民心网抚顺分平台以民意诉求为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强化政民互动,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民意诉求工作,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反馈率100%,办结率100%。办理举报投诉17343件,解答政策咨询1044件,汇集百姓建议225件。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职、规范流程,申请渠道畅通,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设立了A、B岗,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答复申请均以申请人所需信息形式,通过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2015年,采用信件受理、当面受理、网络受理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决定及补偿相关政策、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政府机构职能、房屋拆迁回迁安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对56件申请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属主动公开范围的33件,同意公开答复的2件、、“涉密不予公开”2件、“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或“政府信息不存在”13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6件。
六、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全市对政府信息公开提起投诉1例,目前已认真办结;全年行政诉讼1件,依法办理,驳回行政诉讼请求。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全市建议提案共717件。其中:市人大建议328件,建议已经由市政府的45个部门和单位全部办结;市政协建议提案389件,分别交由41个部门和单位全部办结,全市圆满地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办理工作目标。政府网站设立了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及时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动态,意见吸收采纳情况,办理复文公开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需增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加强站群体系建设,调整公开专栏,拓展网站功能,发挥网站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作用。
(二)整改措施:
1、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九大方面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工作力度,做到适宜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2、抓好业务培训。针对个别县区和部门人员业务不熟的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同时,通过经验交流、服务指导等方式,对各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3、加强网站建设,科学建立栏目,拓展服务功能,确保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方便和快捷。
九、其他应报告事项
2015年,抚顺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均免费提供。
十、2016年工作
按照国办发[2015]22号、辽政办发[2015]39号文件精神,以及2016年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我市将在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围绕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九大方面信息公开,以及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继续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申请办理,加强会商协调,严格履行工作流程,加强检查和督办,依法依规办理,按时上报省依申请公开数据。
三是做好基础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抓好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发布渠道。
四是培训工作。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五是其他工作。加强工作考核,增加权重,落实责任追究,多部门督促检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