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还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改目标
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做好取土测土、田间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加快肥料新产品、施肥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广化学农药替代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效植保机械,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2021年至2025年,每年新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和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面积达到省里下达的目标。
(二)2021年9月底前,完成“十四五”时期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公开发布。
(三)每年开展全市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专项排查行动,发现规模场户依法依规关停。
(四)对全市范围内的规模场户按每年不低于总数20%的比例进行全面抽查。严格补贴资格审查,对规模场户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未达到污染防治要求的养殖场,取消享有补贴政策的资格。
(五)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5%以上。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明确粪污去向,确保有效还田。
(六)鼓励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根据粪便污水产生量,逐步建设适宜的贮粪场、污水贮存池(暂存池),自行堆肥还田或委托处理、集中收集处理。
(七)进一步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至2024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6%、77%、78%、79%以上;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培育粪肥经纪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总结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2021年至2025年,全市科学施肥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和有机肥资源利用等技术,提升科学施肥水平。全市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推广面积累计达到832.78万亩次,每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持续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保障防治措施落地,全力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在实施重大疫情阻截防控的基础上,重点防控粘虫、稻瘟病、玉米叶部病害、苹果蠹蛾等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及重大植物疫情,运用绿色防控技术治理二化螟、玉米螟、番茄潜叶蛾等常发性虫害。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推广面积累计达到455万亩次,此外,推广防效好、用量少的高效低风险农药,提升农药使用效果与效率。每年均达到了省目标要求。
(二)2021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抚顺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抚环发〔2021〕111号),公开发布了《抚顺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三)2021年至2025年,我市每年开展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排查行动,未发现禁养区内存在规模养殖场(户),未发现限养区内存在新增、复养等情况。
(四)2021年以来,我市逐年开展全市规模养殖场执法检查工作,抽查比例均超过20%。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实施了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受到行政处罚的养殖场均不涉及各类涉农补贴。
(五)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县区持续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工作,通过场户自建、政府补贴、第三方协议处理等方式,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全部达标处理。据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数据显示,我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常年稳定在95%以上。全市规模养殖场均建设了粪污处理和粪污利用台账,明确了粪污方向,确保粪污有效还田。
(六)2021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抚顺市强化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散户污水直排监管方案》《抚顺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抚顺市加快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意见》,组织各县区全面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出台奖补政策等措施。截至2025年12月,全市582个养殖村,共建设村屯畜禽粪肥集中堆沤点471个、建设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1000余个。
(七)2021年至2024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6%、77%、78%、83%以上。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入户指导、发放明白纸、告知书等方式,全面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推广和指导。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