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抚顺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1-16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飞行器起降飞行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 ||
文号: | 抚政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16 |
抚顺市人民政府文件
抚政发〔2025〕1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
航空飞行器起降飞行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为维护2025抚顺月牙岛新春夜游季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安全和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管制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3月15日(每日14时至22时)。管制空域为东至葛布桥、西至抚顺市消防支队、南至永济路、北至望月路。禁止一切未经审批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三、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