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推行省级统筹,市总工会将同步按照省级统筹要求开展工作,标志着我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实现全面升级,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21年11月,市总工会启动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先后推出在职职工综合(住院+重疾+意外)互助保障活动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两年来,市总工会投入专项补贴资金3,985,970元,普惠会员124,938人次,办理理赔3,797人次,理赔总金额达8,164,695元。
从3月1日起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种类由2种增加到6种,在原来在职职工综合(住院+重疾+意外)互助保障活动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的基础上,增加了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重大疾病(35重+25轻)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种类的增加对于基层工会和职工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使基层工会和职工有更多选择的权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其中的一种活动或者同时参加多种活动;另一方面,解决了一些职工因没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不能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难题。
住院医疗保障待遇
由原来的每人每年最多只能理赔2次,增加到理赔不限次数;由原来的医保统筹范围内自付部分计算基数有20%的上限,调整为没有上限;同时,还增加了5种门诊慢特病的理赔。
重大疾病保障待遇
由原来的30种重大疾病能够获得理赔,增加到35种重度疾病能够获得理赔;同时,还增加了25种轻度疾病能够获得理赔。
意外伤害保障待遇
由原来的工伤不予理赔,调整为工伤不但可以理赔,而且累计最高赔付额度增加到40000元。
免责条件中
删除了“因精神类、康复类、生殖类导致的住院治疗不予理赔”的内容。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于静说:“从3月1日开始, 抚顺市总工会提高了对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钱提高到每年每人30元钱,同时也改变了补贴方式。市总工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互助会的账户,这样就减轻了基层工会和个人的负担,不需要他们再先垫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