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调整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望花区建设街道金石社区枫泽家苑8号楼3单元
望花区建设街道建设社区嘉和园8号楼3单元
望花区建设街道建设社区新钢15号楼1单元
望花区和平街道开源社区望花大街14号楼1单元
新抚区新抚街道月牙岛社区月牙岛国际社区19号楼3单元、4单元
新抚区福民街道铁北社区千金路18-3号楼3单元
新抚区刘山街道花园社区南花园西街廉租房7-1号回迁楼2单元
东洲区搭连街道塔湾社区黄金水岸1号楼3单元
顺城区葛布街道红墅湾小区2号楼2单元
顺城区抚顺城街道宁远街34-1号楼3单元
顺城区前甸镇靠山村1-69号
二、将下列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顺城区会元乡会元村2-524、2-525、2-526门市房
顺城区新华街道教师公寓8号楼3单元
顺城区新华街道幸福城2期3-7号楼3单元
望花区演武街道晶花社区51号楼5单元
望花区和平街道嘉园社区和平嘉园小区60号楼1单元
望花区和平街道嘉园社区和平嘉园小区64-4号楼1单元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