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流行病学分析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作以下调整:
一、将下列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清原县清原镇工会小区1号楼
清原县清原镇东园小区3号楼
清原县清原镇畜牧局家属楼
二、将下列区域由中风险区纳入低风险区管理
清原县清原镇工会小区2号楼
新抚区站前街道白云社区西五路19号楼
新抚区站前街道白云社区西四路18号楼5单元、6单元
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18号楼
顺城区将军街道远方社区南山秀水7号楼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