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2日,按照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我省确定9家省级、22家市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以做好病例集中救治工作。
其中,省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包括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辽宁省传染病医院)。市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包括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鞍山市传染病医院、抚顺市中心医院、抚顺市传染病医院、本溪市第六人民医院、丹东市传染病医院、锦州市传染病医院、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辽健集团阜新矿总医院、辽阳市中心医院、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辽阳市结核病医院、铁岭市中心医院、铁岭市传染病医院、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葫芦岛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