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发〔2020〕3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5号)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我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记总书记来抚考察“三项重点任务”要求,全力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三个深度融合”“四个抚顺”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 组织机构 成立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和抚顺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营商局(市政府督查办),负责日常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营商局局长兼任。 三、 主要任务 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308项任务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一)全面承接省“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主要任务85项,其中,主要任务80项(与市政府工作报告重叠44项),重大建设项目3个,重大招商项目2个。 (二)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聚焦突出抓好抚顺融入沈阳都市经济圈,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项目攻坚,改革创新,三大攻坚战,基本民生改善和10件惠民实事等七方面工作,确定30项重点任务(不含与省重点任务重叠的44项)。 (三)加快推进133个亿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 (四)加快推进60个亿元以上重点招商项目早签约、早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主动作为。 各部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负直接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推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问题,善于攻坚克难,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加快推动,干出成效。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 各部门、各县区要对照市专项行动任务,逐项细化分解、逐级压实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科学设定年度目标和半年序时节点内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做到每项部署、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各部门、各县区要在承接市专项行动任务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重强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迅速行动,全力推进。 各部门、各县区要集中精力,迅速推进,抓住重点,紧盯不放,决不松懈。要坚持实行月调度、季推进、半年评估、全年总结工作机制,健全问题协调解决机制,专项行动每月调度一次进展情况,每季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抓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自觉担当,紧密配合,协同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县区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利用各种信息媒介,多形式、多角度报道好做法、好机制、好成果。市专项行动办公室要不断健全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方式,通过舆论导向作用,凝聚力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奋发有为、奋勇争先。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市专项行动办公室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逐项考核。要坚持线上全过程督考,对标年度目标及序时进度,强化动态管理、全程监控;坚持线下跟踪督考,深入部门和一线,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作风、查责任,既看过程,也看结果、成效。通过严格督导考核,促进目标任务完成。
链接:解读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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