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抚政办〔2018〕36号
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绩效
考核实施方案》和《2018年市政府“办事难”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2018年市政府“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可公开)
2018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省政府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确保完成我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考评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抢抓“一带五基地”建设和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机遇,以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一极五业”发展战略,加快“创新抚顺”“活力抚顺”“文明抚顺”“美丽抚顺”建设,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切实发挥绩效考核 “风向标” “指挥棒” 的作用,确保完成2018年全市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二、考核范围
承接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详见附件2)。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列入《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8〕18号)确定的190项目标任务。
四、考核方法
采用指标考核方法,按百分制计分。结果分60分,用于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过程分40分,用于日常考核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其中,用于考核编制实施方案10分)。
(一)任务分解。
牵头单位按照应分尽分的原则,对所牵头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列出2018年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之后,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并完善每一个具体工作任务的行动方案、落实推进表、路线图。
(二)指标制定。
每项具体目标任务就是一项考核指标,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考核组依据行动方案、落实推进表、路线图,结合每项具体目标任务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设置考核节点,形成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式。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考核工作由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每月督考重点项目、每季度全面检查考核、年中开展考核通报、年底收官考核算总账的方式,实行日常统计督导、查验、评估改进、考核闭环管理。
五、结果评定和运用
(一)结果评定。
1.指标得分。
每项指标得分=结果分+过程分
2.加分项。
(1)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综合性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单项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明确批示表扬的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综合性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单项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表扬的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3)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表扬的每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4)在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中,承担任务较多的部门,按照完成情况酌情给予加分;承担任务较少或未承担任务的部门,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成效显著的给予加分;落实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成效显著的给予加分(细则另行制定)。
(5)创新工作以国家或部委文件形式在全国推广的每次加2分。
3.减分项。
(1)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每次减5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批评的每次减3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减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评的每次减2分,受到其他省领导批示批评的每次减1分。
(2)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减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评的每次减1 分,受到其他市领导批示批评的每次减0. 5分。
(3)在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中,检查、暗访、核验时,发现庸、懒、散、慢、拖等慢作为不作为的每次减0.2分。
(4)发现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每次减1分。
(5)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影响较大的每次减1分。
(6)发生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每次分别减1分、2分、3分。
(二)结果运用。
1.指标考核得分。
本方案涉及的所有指标要全部列入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2018年工作实绩考核实施细则。在县区的实施细则中,列入附加指标类。在市直部门单位的实施细则中,属量化指标的,列入重点经济指标类;属定性工作任务的,列入重要工作任务类。
上述指标在2018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得分的依据为本方案的考核得分。
2.考核等次。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考核工作结束后,依据考核对象所有指标得分、加分项、减分项情况,在综合分析基础上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县区分为三等,等次比例原则上设定为40%、40%、20%;市直部门单位分为四等,等次比例原则上设定为30%、30%、30%、10%。考核等次经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核,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形成“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绩效考核结果通报。
考核等次作为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年度奖励、评先评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依据。其中,考核结果为一等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在2018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可以评为“好”的等次进行奖励;考核结果为二等的市直部门,在2018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可以评为“较好”的等次进行奖励;考核结果为二等的县区、考核结果为三等的市直部门单位,在2018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可以评为“合格”的等次进行奖励;考核结果为三等的县区、考核结果为四等的市直部门单位,在2018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可以评为“基本合格”的等次进行奖励。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考核中的等次,在实绩考核中不能提高评定等次。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市政府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内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拉开等次。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滥用职权、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生,确保考核客观真实精准。
附件:1. 2018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 参加考核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名单
附件1:
2018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一、重大振兴举措抓落实专项行动(14项) | ||
1 |
贯彻中发〔2016〕7号文件,落实“四个着力”部署要求。 |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政府 |
2 |
落实辽委办发〔2017〕28号文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政府 |
3 |
落实辽委办发〔2017〕29号文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
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
4 |
落实辽委办发〔2017〕30号文件,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政府 |
5 |
落实国发〔2016〕62号文件,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
市发改委等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
6 |
落实辽委办发〔2018〕8号文件,推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 |
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 |
7 |
落实辽委办发〔2018〕9号文件,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建设。 |
市工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国资委、相关县区政府 |
8 |
落实辽委办发〔2018〕10号文件,推进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
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望花区、经济开发区 |
9 |
落实辽委办发〔2018〕11号文件,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
市农委、林业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10 |
落实辽委办发〔2018〕12号文件,推进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建设。 |
市科技局、工信委、发改委、经济开发区 |
11 |
落实辽委办发〔2017〕70号文件,扎实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发展。 |
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交通局、金融办、工信委、相关县区政府 |
12 |
落实辽委办发〔2017〕71号文件,统筹推进沈抚新区建设。 |
市发改委、经济开发区、望花区、住建委、科技局、工信委、规划局、交通局 |
13 |
落实辽委办发〔2017〕59号文件,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
市发改委、工信委、农委、商务局、住建委、质监局、旅游委、营监局、各县区政府 |
14 |
落实中发〔2018〕1号文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市农委、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二、重大功能平台抓落实专项行动(2项) | ||
15 |
加快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抚顺争取先行先试)。 |
市商务局、发改委,望花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 |
16 |
加快沈鞍抚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国土局、望花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 |
三、重要指标任务抓落实专项行动(17项) | ||
17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 |
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18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2%。 |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各县区政府 |
19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 |
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
20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
21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 |
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22 |
进出口总额占全省的份额不减。 |
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
23 |
引进国内外资金增长15%左右。 |
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
24 |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
25 |
城镇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6.5%。 |
市人社局、农委、各县区政府 |
26 |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
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27 |
新增本外币贷款50亿元,实现社会融资200亿元。 |
金融办、人民银行抚顺支行、银监局、各县区政府 |
28 |
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3个百分点,“三项费用”压减3%以上,上缴国有资本收益0.3亿元。 |
市国资委 |
29 |
市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增长5%,资产总额增长6%,利润总额增长8%。 |
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
30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43%。 |
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环保局、农委、城管局、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
3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9%。 |
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交通局、农委、环保局、农委、水源办、林业局、城管局、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
32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
市环保局、住建委、交通局、农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33 |
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3%,PM2.5平均浓度达到44微克/立方米。 |
市环保局、工信委、住建委、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四、重大改革创新抓落实专项行动(39项) | ||
34 |
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完成3450改革任务 |
市工商局、审批局、编委办、营监局 |
35 |
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整治“管卡压”“推绕拖”等突出问题。 |
市营监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36 |
建设覆盖全省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网上审批。 |
市政务服务办、各县区政府 |
37 |
抓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
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
38 |
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 |
市国资委、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39 |
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
市国资委、住建委、各县区政府 |
40 |
进一步完善龙晟、财金、城投、文体旅、生态加、园林绿化、交通等集团体制机制建设,优化整合非经营性事业单位。 |
市编委办、国资委、旅游委、体育局、财政局、国土局、城管局、交通局、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41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乡财县管”政策。 |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42 |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抚顺支行、银监局、发改委、财政局、保险业协会、商务局、各县政府 |
43 |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
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
44 |
有序关闭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2个,推进煤炭去产能30万吨。 |
市发改委、安监局、国土局、各县区政府 |
45 |
化解县城房地产库存。 |
市住建委、国土局,清原县、新宾县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46 |
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非税负担。 |
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
47 |
扩大直供电比重,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达到工商售电量60%以上。 |
市工信委、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 |
48 |
创建中国--中东欧“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
市商务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49 |
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 |
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50 |
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4件。 |
市科技局、工信委、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
51 |
转化落地科技成果60项。 |
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
52 |
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5%。 |
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
53 |
建设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平台。 |
市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54 |
培育创业带头人760名。 |
市人社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55 |
推动人工智能等高端产业技术联盟建设。 |
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 |
56 |
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3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 |
市科技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
57 |
新增省级高新区3家,推动丹东、盘锦、朝阳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
市科技局 |
58 |
完成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 |
市科技局、农委、各县区政府 |
59 |
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000人、高技能人才500人。 |
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60 |
引进高层次人才20人、国外“高精尖”人才20人。 |
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61 |
推进4个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
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62 |
发展工业电子商务企业。 |
市工信委、商务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63 |
新增省级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2家。 |
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 |
64 |
基本完成集体耕地确权登记工作。 |
市农委、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 |
65 |
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
市农委、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 |
66 |
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激活乡村沉睡的资源。 |
市国土局、住建委、农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67 |
“个转企”和引导个体户直接登记注册为企业新增1100户。 |
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
68 |
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1户。 |
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
69 |
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
70 |
与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发布会和民营经济发展峰会”。 |
市工商联、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71 |
支持并参加沈阳承办“2018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易暨展览会”。 |
市工信委、商务局 |
72 |
落实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方案,推进“苏企辽宁行”“辽企江苏行”。 |
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委、科技局、营监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五、重点产业发展抓落实专项行动(10项) | ||
73 |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优粮油和实施蔬菜产业,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
市农委、林业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74 |
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落实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发展政策,推进战略性新产业发展。 |
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75 |
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融资租赁、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抓好金融、商贸流通等十大重点领域改革。 |
市发改委、商务局、金融办、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76 |
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高装备式建筑占比。 |
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 |
77 |
装备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9%。 |
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
78 |
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以上。 |
市农委、林业局等部门、各县区政府 |
79 |
大力发展旅游业,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2%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达到4家。 |
市旅游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80 |
做大做强抚顺石化产业集群。 |
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东洲区 |
81 |
培育辽宁特色产业电商平台和运营服务企业。 |
市商务局、农委等有关部门、相关县区政府 |
82 |
支持煤精、琥珀、根艺等特色产业发展。 |
市文广局、工信委、新抚区、望花区、新宾县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六、重大项目工程抓落实专项行动(4项) | ||
83 |
积极推进抚顺特钢高温合金项目建设。 |
市发改委、望花区 |
84 |
开工建设沈白客专,加快推进沈吉线外迁。 |
市住建委、相关县区政府 |
85 |
力争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年内建成通车。 |
市交通局、相关县区政府 |
86 |
加快推进抚顺清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 |
市发改委、清原县 |
七、重大攻坚任务抓落实专项行动(15项) | ||
87 |
全市化解政府债务53亿元以上。 |
市财政局、国资委分别牵头,城管局、住建委、交通局、各县区政府、城投公司、财金集团、龙晟集团等有关企业集团 |
88 |
防控金融风险。 |
市金融办、公安局、人民银行抚顺支行、抚顺银监局、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保险业协会、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
89 |
防控地方养老保险金支付风险。 |
市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社保局、各县区政府 |
90 |
深入推进精准脱贫,确保1894人脱贫、20个贫困村销号。 |
市扶贫办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新抚区、东洲区、顺城区 |
91 |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 |
市环保局、水源办、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农委、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92 |
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 |
市工信委、住建委、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93 |
全面取缔县域建成区和工业园区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 |
市环保局、工信委、住建委、各县区政府 |
94 |
严格控制秸秆焚烧。 |
市环保局、农委、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
95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
96 |
推行河长制。 |
市水务局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
97 |
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98 |
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市城管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99 |
有序推进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 |
市国土局、环保局、水源办、相关县区 |
100 |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市环保局、农委、国土局、各县区政府 |
101 |
推进青山工程,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52.25万亩。 |
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
八、重点民生工程抓落实专项行动(27项) | ||
102 |
解决中小学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提高普惠制幼儿园覆盖率,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教育。 |
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103 |
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
市文广局、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
104 |
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 |
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105 |
鼓励引导大学生回抚就业创业,就业率达85%。 |
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106 |
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平均提高5%以上。 |
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
107 |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振兴乡村经济。 |
市财政局(市农村综改办)、农委、扶贫办、各县区政府 |
108 |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公租房建设。 |
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 |
109 |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市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110 |
医联体覆盖全部基层卫生机构。 |
市卫计委、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111 |
大力发展医养结合。 |
市卫计委、民政局、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112 |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
市卫计委、农委、工信委、食药监局、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
113 |
建设“四好农村路”,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10公里。 |
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
114 |
新建改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400公里。 |
市财政局、农委、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
115 |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40个村、2.64万人饮水困难问题。 |
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卫计委、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116 |
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 |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抚顺供电公司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117 |
加快实现4G网络全覆盖。 |
市工信委 |
118 |
抓好“厕所革命”。 |
市城管局、住建委、旅游委、卫计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
119 |
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省定数量)。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120 |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
市住建委、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
121 |
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
市公安局、城管局、各城区政府 |
122 |
民心网民意诉求办理。 |
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
123 |
推进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
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区政府 |
124 |
推进辽宁“雪亮工程”建设。 |
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
125 |
落实信访矛盾减存控增行动计划。 |
市信访局、各县区政府 |
126 |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市公安局、司法局、各县区政府 |
127 |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 |
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 |
128 |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
市安监局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
九、重大政策争取抓落实专项行动(4项) | ||
129 |
向上争取养老金统筹、调剂等政策,最大限度地弥补2018年71.6亿元缺口,卸掉187.8亿元历史包袱。 |
市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130 |
积极争取抚顺经济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 |
市商务局、发改委、经济开发区 |
131 |
以申办2024年全国冬运会为引领,积极争取冰雪运动国家扶持政策。 |
市体育局 |
132 |
力争抚顺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
市科技局、东洲区 |
十、重大难题破解抓落实专项行动(13项) | ||
133 |
华山工业园区企业遗留的建筑规划审批、建筑工程质监、环评审批验收、困难企业偿贷等问题。 |
新抚区、市国土局、规划局、消防局、环保局、住建委、地税局、审批局 |
134 |
卧龙湾项目遗留的手续不全、居民无法办理产权证等问题。 |
顺城区、市法制办、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委 |
135 |
行政审批大厅和市民服务大厅调整概算问题。 |
市行政资源整合项目指挥部、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评审中心 |
136 |
大酒店项目和万达西项目遗留的项目清盘算账、临河三户拆迁、阳光家具城产权回收及大酒店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等问题。 |
新抚区、市财政局、住建委、消防局、评审中心 |
137 |
新石线断头路遗留的资金不足、建设不快问题。 |
东洲区 |
138 |
大伙房水库防火道路建设资金问题。 |
市林业局、水源办 |
139 |
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管理局差额编制纳入全额编制问题。 |
市林业局、编委办、人社局 |
140 |
音像制品发行放映中心和演出公司2家事业单位转企问题。 |
市文广局、国资委、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141 |
全市22家公墓未办理征占林地审批手续问题。 |
市民政局、林业局 |
142 |
幸福家园产权办理问题。 |
市民政局、规划局、城管局、国土局、住建委、东洲区 |
143 |
关于三鱼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用地手续问题。 |
顺城区、市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环保局 |
144 |
抚顺市新东热电供暖有限公司改制遗留问题。 |
市国资委 |
145 |
雷锋高中新建教学楼、综合馆项目补办相关手续的问题。 |
市教育局、望花区、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委、财政局 |
十一、重点县区平台抓落实专项行动(48项) | ||
146 |
国际冰雪体育旅游小镇(高湾经济区) |
沈抚新城、市发改委 |
147 |
莲花湖金融小镇(榆林街道) |
新抚区、市发改委 |
148 |
沈抚新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
沈抚新城、市工信委 |
149 |
抚顺经济开发区金融服务业集聚区 |
沈抚新城、市商务局 |
150 |
抚顺经济开发区丰远热高乐园(目标5A级) |
沈抚新城、市旅游委 |
151 |
罕王球墨铸造用生铁 |
沈抚新城、市质监局 |
152 |
永陵启运古镇 |
新宾县、市住建委 |
153 |
天湖雾凇小镇(北三家乡) |
清原县、市住建委 |
154 |
奥林匹克体育小镇(前甸镇) |
顺城区、市发改委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155 |
新宾县高新材料智能制造产业园区 |
新宾县、市工信委 |
156 |
新宾县兴京金融商贸集聚区 |
新宾县、市商务局 |
157 |
新宾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
新宾县、市农委 |
158 |
新宾县赫图阿拉城景区(按5A级标准实施“重塑”工程) |
新宾县、市旅游委 |
159 |
遥远的赫图阿拉 |
新宾县、市质监局 |
160 |
抚顺新宾旗袍小镇(新宾镇) |
新宾县、市发改委 |
161 |
抚顺县救兵木业集聚区 |
抚顺县、市工信委 |
162 |
抚顺县旅游综合集聚区 |
抚顺县、市商务局 |
163 |
抚顺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
抚顺县、市农委 |
164 |
抚顺县天女山风景区(目标4A级) |
抚顺县、市旅游委 |
165 |
大伙房单片黑木耳 |
抚顺县、市质监局 |
166 |
“天女木兰”文旅小镇(马圈子乡) |
抚顺县、市发改委 |
167 |
中国北方根艺小镇(上夹河镇) |
新宾县、市住建委 |
168 |
望花大材料产业核心区 |
望花区、市工信委 |
169 |
抚顺(望花)商贸流通集聚区 |
望花区、市商务局 |
170 |
望花区雷锋红色旅游景区(目标3A级) |
望花区、市旅游委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171 |
抚顺新钢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目标亿元以上) |
望花区、市质监局 |
172 |
北方苏杭健康小镇(碾盘乡) |
东洲区、市卫计委、发改委 |
173 |
顺城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
顺城区、市工信委 |
174 |
抚顺(顺城)金融商贸集聚区 |
顺城区、市商务局 |
175 |
顺城区皇顶山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目标3A级) |
顺城区、市旅游委 |
176 |
永茂起重机 |
顺城区、市质监局 |
177 |
南环产业带中部核心区 |
新抚区、市工信委 |
178 |
抚顺(新抚)中央商贸集聚区 |
新抚区、市商务局 |
179 |
新抚区大岭台风景区(目标3A级) |
新抚区、市旅游委 |
180 |
福鼎包装 |
新抚区、市质监局 |
181 |
皇家狩猎小镇(大苏河乡) |
清原县、市住建委 |
182 |
聚隆滑雪小镇(湾甸子镇) |
清原县、市住建委 |
183 |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东洲区、市工信委 |
184 |
东洲商贸集聚区 |
东洲区、市商务局 |
185 |
东洲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
东洲区、市农委 |
186 |
东洲区环大伙房旅游景区(目标3A级) |
东洲区、市旅游委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对象 |
187 |
天湖啤酒 |
东洲区、市质监局 |
188 |
李石科创小镇(李石经济区) |
抚顺经济开发区、市发改委、科技局、沈抚新区 |
189 |
清原县综合工业园区 |
清原县、市工信委 |
190 |
清原县清河商贸集聚区 |
清原县、市商务局 |
191 |
清原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
清原县、市农委 |
192 |
清原县筐子沟旅游风景区(目标4A级) |
清原县、市旅游委 |
193 |
清原龙胆 |
清原县、市质监局 |
注:表中一至八条共128项为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九至十一条共65项为市政府在省政府部署工作的基础上,增加的工作任务。
附件2
参加考核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名单
一、 县区(8个)
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抚顺经济开发区。
二、市直部门和单位(53个)
市编委办、市信访局、市政府办公厅、市营监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市旅游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审批局、市水源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社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消防局、市工商联、抚顺银监局、人民银行抚顺支行、保险业协会、城投公司、财金集团、龙晟集团、抚顺供电公司、市行政资源整合项目指挥部、市评审中心。
2018年市政府“办事难”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办事难”问题,将“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在全市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有利于促进干部作风大转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大提升、营商环境大改观。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二、考核范围
承接市政府“办事难”问题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抚顺市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项指标任务。
四、考核办法
采取逐项考核方式,按照百分制计分。
(一)任务分解。
具体考核细则由牵头部门负责制定,牵头单位按照应分尽分的原则,结合每项具体目标任务的实际情况,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共同研究每一个具体工作任务,对所牵头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考核细则。
(二)考核方式。
采取每月督考目标、每季度全面检查考核、年中开展考核通报、年底收官考核算总账的方式,实行日常统计督导、查验、评估改进、考核闭环管理。
(三)考核程序。
指标制定,由市绩效考核办对纳入考核范围的工作任务扁平化管理:由牵头部门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考核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节点,制定工作举措、完成标准,落实到处室和负责人。
动态跟踪监控,依据节点考核内容和标准,审核节点工作完成证明材料,对指标任务进行考核,过程考核未按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采取直接扣分法。
年终考评和综合评价,一般安排在12月中旬开始,翌年1月份完成。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市政府“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内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拉开等次。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滥用职权、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生,确保考核客观真实精准。
附件:“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附件:
“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序号 |
整治问题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 注 | |
指标名称 |
考核内容 | |||||
1 |
着力整治机关“衙门”作风 |
查摆在群众观点、服务意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冷硬、管卡压、推绕拖等问题。 |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
2018年年底前 |
|
2 |
切实解决机关“中梗阻”问题 |
窗口单位实行“三公开”制度,主动提供服务,自觉接受监督。 |
市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
2018年年底前 |
|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整治中层以上干部不主动破解难题;利用公权力“吃拿卡要报”;向服务对象强行指定服务等问题。 |
市营监局 (督考办)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
2018年年底前 |
| ||
3 |
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水平 |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向农村基层延伸,解决有些事没人干、有些人没事干的问题。 |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
持续推进 |
|
4 |
树立真抓实干鲜明导向 |
围绕完成190项目标任务(“重强抓”专项行动内容),真督实查,严考细核,着力促进机关作风大转变、重点工作大突破、服务质量大改进。 |
市督考办 (营监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 |
2018年年底前 |
|
5 |
严厉整治政府失信行为 |
开展清理偿还政府工程款专项行动,按省财政厅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
市财政局 |
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区 |
按序时进度完成 |
|
严禁实施未经充分论证、未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防止发生新的欠款。 |
市发改委 |
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区 |
按序时进度完成 |
| ||
对30%以上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政府履约情况。切实规范招商引资合同管理,防止发生新的违约行为。 |
市商务局 |
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区 |
按序时进度完成 |
| ||
6 |
创立便民服务平台 |
整合民心网、市长热线等平台资源,谋划创立政务便民信息服务平台。 |
市政府办公厅 (民心网) |
市直有关部门 各县区 |
2018年6月底前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7 |
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
对分散在各单位的服务事项,2018年年底前全部进入政务(公共行政)服务大厅,统一规范管理和服务标,避免群众多头跑、反复跑。 |
市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区 |
按序时进度完成 |
|
8 |
压缩办证时限 |
驾驶证即办即给、当场取证,身份证、护照等办理时限在现行承诺时限基础上再压缩。 |
市公安局 |
各县区 |
2018年5月底前 |
|
房产证等办理时限在现行承诺时限基础上再压缩。 |
市国土局 |
各县区 |
2018年5月底前 |
| ||
9 |
降低办证费用 |
电子照片取消收费。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办事窗口、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 |
市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各单位 各县区 |
2018年5月底前 |
|
10 |
改善休息日、节假日的服务 |
双休日无休窗口必须按平时三分之二落实值班窗口数量。 |
市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各单位 各县区 |
2018年4月底前 |
|
11 |
加强停车服务 |
窗口单位内部停车场全部对外开放,1小时内免收费,超出时限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片区均价。 |
市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各县区 |
2018年4月底前 |
|
12 |
完善大厅功能 |
所有审批人员向大厅集中。推进开户、刻章等业务进驻大厅,开展配套服务。 |
市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市营监局 市编委办 各县区 |
2018年年底前实现70%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
|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张网”审批。 |
市审批局 |
市政府办公厅 市编委办 市营监局 各县区 |
| |||
13 |
推动简易核名 |
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增设企业自助核名业务,由企业自主完成名称初步核准,提高效率,方便企业。 |
市工商局 |
市营监局 市审批局 各县区 |
2018年5月底前 |
|
14 |
优化涉企服务 |
涉及审批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企业群众关联度高的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等事项、依法依规分别统一审批环节、统一要件、统一时限,开展“多图联审”“多审合一”“多评合一”“证照联办”等,进行流程再造,审批时限在现行承诺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 |
市营监局 (督考办)
|
市审批局、市发改委 市国土局、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市工商局 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人民银行抚顺支行等有关单位,各县区 |
2018年年底前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5 |
提升供电服务 |
减少办电环节、优化供电方案、压缩接电周期,确保企业工程项目按期、按时获得电力。对企业投诉“三指定”情况,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
抚顺供电公司 |
各县区 |
2018年5月底前 |
|
16 |
优化消防审批服务 |
建立消防咨询机构,拓宽投诉渠道,明确验收标准,实行首错不罚制度,对压件不办、压件不发、权钱交易等问题进行查处。 |
市公安局 |
市消防局 各县区 |
2018年10月底前 |
|
17 |
实行代办员制度 |
各县区各单位选派干部担任代办员,对重点项目进行全流程跟踪服务。 |
市营监局 市审批局 |
各县区 |
2018年6月底前 |
|
18 |
探索开通出国、出境绿色通道 |
对参加重大项目洽谈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区别一般性出国、出境,探索快速办理机制,提高效率,抢占商机。 |
市公安局 |
市商务局 市国资委 各县区 |
2018年4月底前 |
|
19 |
规范执法检查 |
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全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通过明察暗访检查执行情况。 |
市工商局 |
市公安局、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市卫计委 市地税局、市质监局 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区 |
2018年4月底前 |
|
20 |
规范涉企处罚 |
行政处罚实行先告知、后处罚,对存在自由裁量权的处罚事项,在处罚后一个月内,由作出处罚的单位进行内部复核,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公安局、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市卫计委 市地税局、市质监局 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区 |
2018年6月底前 |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抚各部队,抚顺军分区,中省直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