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质服务托起百姓“稳稳的幸福”
今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压实“六个责任”,履行基金缺口分担机制,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今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发完成率达99.7%,位列全省首位。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系统上线试运行,目前,系统运行平稳。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移交,并及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截至5月底,开展劳动能力鉴定14批次,涉及1200余人。扎实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提升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能力水平,多措并举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享尽享,截至5月底,发放失业金、失业补助金6477.4万元、惠及1.7万人。坚持“四位一体”“四防协同”,提升基金管理水平。规范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从源头上防范社保基金被冒领风险。深入开展补缴养老保险专项核查工作,切实维护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巩固全民参保成果
在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5月底,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5.8万人、25.3万人、26.9万人。
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
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惠企减负工作,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4月。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提高社保待遇水平
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119元提高至1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