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23批 2021年5月5日)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LN202104280050 |
举报人之前来电举报抚顺市望花区演武街村委会1号路琥珀造纸厂异味扰民,井水超标问题。目前已公示处理结果,有行政部门到现场采集水样,但因为企业已停产,没有采集到直排的黑绿色污水,建议调取2018年和2019年的季度监测信息调查企业是否存在超标情况。 |
望花区 |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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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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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LN202104280061 |
顺城区新城路西段32号将军芝麻开门烧烤店,油烟和噪音扰民。 |
抚顺市 |
大气 噪音 |
举报情况属实。 2021年4月30日,抚顺市顺城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将军芝麻开门烧烤店使用独立烟道排放油烟,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经营期间正常开启,但由于日常清洗不及时导致油烟净化效果有所下降;墙角有风机,没有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存在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该案已办结。 2021年4月30日,抚顺市顺城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7日内完成风机的隔音降噪处理和油烟净化装置清洗。 2021年5月4日复查,该饭店已通过安装隔音棉方式完成了隔音降噪处理,同时完成油烟净化装置的清洗。 下一步,抚顺市顺城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饭店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保证隔音降噪设施完好,减少油烟和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同时,要求该饭店认真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争取群众满意。 |
办结 |
无 |
3 |
X2LN202104280032 |
举报人对地方政府公布的“南杂木污水处理站东100米处,在河堤边上有一大坑是污水处理站的排污口,红褐色污水直排浑河,污染河流”问题不属实的答复不满意,举报反映,地方政府没有找到污水的出水口,但把浑河水引进了大坑,红褐色污水现在已经看不到了,但污水口还在。 |
新宾满族自治县 |
水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南杂木污水处理厂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是南杂木镇居民和南杂木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00吨,采用CAST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安装有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为COD、氨氮、总磷、总氮,污水处理厂设置有1个总排口,位于污水厂东50米处,浑河南岸河道旁,该排水口已于2021年3月废弃,新排水口位于浑河支流五一河上游1700米处的人工湿地处。 南杂木污水处理厂只有1个处于浑河岸边的污水排放口,已经废弃。4月30日和5月1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现场检查该排水口时,水坑已经回填干涸,没有浑河水进入该处,污水口已经在内部进行封堵,没有排水迹象。 |
部分属实 |
该案已办结。 4月22日,新宾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将水坑内积水抽取回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坑完成回填,此处的管道已经在内部进行封堵。5月3日,为消除举报人疑虑,新宾县住建局将排水口又在外侧实施了封堵。下一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南杂木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保护下游水质安全。 |
办结 |
无 |
4 |
X2LN202104280023 |
东洲区碾盘乡张甸村热电厂,由于管线过道涵洞年久失修漏水,导致污水流入居民家和农田内,造成农作物大面积死亡。 |
抚顺市东洲区 |
水 |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0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企业没有污水外排口,锅炉产生的冲灰水通过封闭管线输送到企业储灰厂,灰水经过自然沉淀后,再通过封闭管线输送回厂内循环使用。抚顺石化公司热电厂排灰管线经过公路处有一涵洞,2020年9月13日和10月10日,热电厂接到村民反映涵洞排灰管线损坏污水外泄,热电厂立即组织施工队进行排查,对涵洞内4条管线采取逐一停用以及全停的方式检查,并且委托测漏公司对四条管线进行检测,未发现管线有渗漏点。 经东洲区政府调查,该涵洞附近低洼处共有3户居民,系碾盘乡张甸村村民。2020年8月,由于雨季水量很大,该地段排水条件差,导致该处居民房屋被雨水浸泡。该地区没有张甸村承包地和农田,不存在农作物大面积死亡情况。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碾盘乡政府及张甸村委会研究,将受灾居民安置到碾盘乡养老院暂时居住。现场调查时,此处居民居住地已无积水,居民生活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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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该案已办结。 碾盘乡政府与张甸村委会将在汛期时,加大对该地区巡查力度,一但发生积水现象立即派专业人员组织排水,确保房屋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
办结 |
无 |
5 |
D2LN202104280019 |
抚顺县救兵乡后腰村大房身沟村民王*平以复垦名义将矿物局后腰林厂国有林地毁坏用于采矿,破坏生态环境。 |
抚顺市 |
水 |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 抚顺县救兵乡后腰村大房身沟村民王*平、赵*军两人均存在开矿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2019年1月,赵*军在抚顺矿业集团林业处后腰林场采挖矿石,破坏林地510平方米,2019年2月2日抚顺矿业集团林业直属大队对赵*军破坏林地行为进行了48420元的处罚。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王*平破坏林地1039平方米,抚顺矿业集团林业直属大队对其进行了34580元的处罚。对于破坏林地林木的问题,构成案件的由抚顺矿业集团林业直属大队交由矿区公安分局处理,不够成案件的由抚顺矿业集团林业直属大队依据现场调查核定的损失收取赔偿,因王*平、赵*军破坏林地面积较小,不构成移交矿区公安分局的案件,因此只缴纳罚款。 矿坑属于历史遗留,抚顺矿业集团林业直属大队本着生态治企的理念对遗留矿坑进行治理(包括被王*平、赵*军破坏的1549平方米林地)。2021年4月29日抚顺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尚有部分地方未完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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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该案阶段办结。 抚顺矿业集团林业处目前正在平整土地,同时进行植被恢复,将于2021年5月底前治理完成。 |
阶段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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