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条件促消费
——五论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精神
抚顺日报评论员
消费既是满足居民美好生活愿望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今年以来,我市在促进居民消费上做出了很多努力,想出了很多招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例如,借助举办省十四运的有利时机,坚持体育搭台、经济唱戏,改造提升景区景点,丰富文化演出内容,发放消费券,发展各类消费节、房展会、车展会等会展经济,打造“夜经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6.1亿元,旅游总收入增长39.4%。
考虑经济体量、人口总量等因素,我市的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当前,对于抚顺来说,激发消费这个最大潜能、挖掘消费这个重要增长点,是当务之急。为此,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强调,要聚焦“促消费”,全力推进文体旅商融合发展。通过促消费,让消费者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买到更具科技含量、更符合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让钱“花得值”,增加城市的“烟火气”,着力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升消费服务,打造消费场景,让消费者“想消费”。坚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线上线下消费相融合,加快推动消费模式创新,拓展消费新空间,发展消费新业态,丰富消费新体验,逐一打通消费市场的堵点痛点断点,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促消费政策,持续释放政策效应,围绕汽车、步行街、餐饮、“夜经济”、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领域,增加优质产品与服务供给,打造特色品牌,点燃消费激情,完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的钱“花得出去、花得舒心”。
除了关注消费本身,促消费还要在消费之外下足功夫。近年来,受疫情等多因素影响,出现了不敢消费、存钱避险的倾向。要做好舆论引导、政策推动、就业扶持、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宣传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引导群众真切认识到经济企稳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实在在提升消费者的消费能力,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不断提升消费的信心和底气。消费“回暖”,经济“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