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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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安排,拟废止地方性法规《抚顺市水库工程管理条例》《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和市政府规章《抚顺市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办法》《抚顺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按照立法程序现对拟废止2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市政府规章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3月5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意见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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