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等规定,按往年惯例高中考前要向社会发布《通告》,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备考及考试环境,今年拟继续面向社会发布《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高考环境的通告》、《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中考环境的通告》,按相关部门要求应在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征集发布《通告》意见,征集时间为7天,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已对发布内容进行了校对,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涉及保密内容,符合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条件。
附件:1.《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高考环境的通告》
2.《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中考环境的通告》
抚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抚顺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高考环境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综合整治高考环境,市政府决定,在考生备考和考试期间禁止工业噪声、建筑噪声、文化娱乐噪声、市场噪声、交通噪声以及鞭炮、礼炮等各类噪声干扰,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噪声时间:2026年6月1日至5日,每天22:00时至次日6:00时,6月6日至9日实行24小时禁噪。
二、禁止各类噪声区域:全市城区、各县县城(包括石文镇)的居民区及考点周边。
三、全市各单位和市民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同为考生营造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日
附件2: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中考环境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综合整治中考环境,市政府决定,在考生备考和考试期间禁止工业噪声、建筑噪声、文化娱乐噪声、市场噪声、交通噪声以及鞭炮、礼炮等各类噪声干扰,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噪声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19日,每天22:00时至次日6:00时,6月20日至23日实行24小时禁噪。
二、禁止各类噪声区域:全市城区、各县县城(包括石文镇)的居民区及考点周边。
三、全市各单位和市民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同为考生营造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