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市气象局牵头起草了《抚顺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按照立法程序,现对《抚顺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可在2026年4月25日之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市气象局。
通讯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B座502室(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
受理电话:024-575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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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白福宇
附件:抚顺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条例(草案)
抚顺市气象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