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抚顺市行政执法首违不罚
清单(第一批)”意见的公告
为大力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有效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相关政府部门编制了“抚顺市行政执法首违不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建议,请于2月24日前通过以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市司法局反馈。
电话:57500374(兼传真)
邮箱:fs57500374@126.com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抚顺市人民政府振兴大厦A座抚顺市司法局1112室 (邮编:113006)
抚顺市司法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