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任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抚顺市税务局起草了《关于明确抚顺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信函邮寄地址:
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48号抚顺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邮编:113008)
信函注明:城镇土地使用征求意见
2.电子邮箱:fsswcxk@163.com
3.传真电话:(024)-52625709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5日
关于明确抚顺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 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