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脱贫攻坚省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21〕43号)要求,现将我市向省委、省政府推荐表彰的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拟推荐的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5名):
吴振宇(满)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副书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 雷(满)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英额门镇委员会党委书记
谷凤威(满)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
王 颖(女,满)新宾满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梁洪越(满)新宾满族自治县响水河子乡人民政府扶贫办主任
于素凤(女)抚顺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副主任
黄业宏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人选
马 俊(女)望花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李学武 东洲区章党镇洼子伙洛村党支部书记
张 楠 顺城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弋 抚顺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业成 抚顺市扶贫办社会扶贫科科长
陈施冰(女)清原满族自治县英额门镇党委第一副书记,抚顺广播电视台党群工作部长
李 雪(女)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科科一级主任科员
刘 丹(女)抚顺市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部部长
拟推荐的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0个):
中共抚顺市委宣传部
抚顺市民政局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抚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抚顺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
抚顺县汤图满族乡政府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人民政府
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人民政府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推荐表彰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我市脱贫攻坚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有效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57500746 传真:024-57500985
通信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市政府振兴大厦A座5楼(邮编:113006)
抚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