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为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消除疫情防控薄弱环节,连日来,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调派专业人员组成6个督导检查小组,持续对全县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检查的重点是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否暂停静脉输液服务,并在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是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报告、转诊,期间全程是否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医疗机构是否对就诊患者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程序要求。6个督导检查小组直入基层,以“三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院感防控、预检分诊工作,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和“探头”作用,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细抓实,不留丝毫漏洞。同时,特别要求诊所、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医疗机构,将严厉处罚。
检查中,督查组对辖区94家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7家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停业整顿处理。
下一步,县卫健局、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继续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发现问题较严重的医疗机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坚决做好“排查、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