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是辽宁东大门,地处辽吉两省四市七县交界地,是典型的农业县。该县有14个乡镇、188个行政村、30.8万人口,交通发达,全县道路总长2174公里。为构建农村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减少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17年以来,市公安局交管局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推出六项举措,全力推进“两站”“两员”建设(“两站”即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两员”即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有效助推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同人保财险公司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发挥各自优势,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建立警保合作共建站4个、警保劝导站14个,新建宣传牌两个。同时,他们积极汇聚派出所警务管理大队力量,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队伍赋予交通劝导、宣传、管理的职能(实现一辅警多能),加强了交通管理,实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
此外,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紧紧依托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凝聚乡、镇、村主管交通部门协同合力,补齐交警警力不足的短板,联合治理农村交通安全存在的难题,共同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用好农村基层自治力量,实现一站多人、一人多岗,打造交通安全治理共同体。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交警大队充分利用劝导员的亲民及近距离优势,减少事故隐患。目前已有28个交管员、188个劝导员,县域内“两站”“两员”工作机制已达到全覆盖。在这些有效手段的基础上,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还推出六项举措,进一步构建农村交通安全防护体系。
举措一:完善协同共治
依托安委会、道交委等平台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责任,推进协同共治。目前已将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纳入县、乡、村三级综治考评,建立“两站”“两员”考核机制,这是全市首例。全县14个乡镇各自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挂帅、镇乡成立管理站,劝导站真正成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上的“千里眼”,做到有人负责、有人管事,真正形成乡镇主抓、属地责任落实到位的管理新机制。有效解决阵地缺失,根基不牢的问题。交警队不断开展创新型工作,以县为主体、各乡镇管理站为中心建立微信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微信发送安全提示信息,传递指令、反馈信息,报送工作成果和预警机制,将劝导员全部纳入微信工作群,提升宣传劝导力度,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不但节省警力,而且还会达到宣传信息全覆盖,全面提升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举措二:完善装备保障
交通警察大队压缩其它公务开支,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两站”“两员”基础投入上,配齐劝导员的装备:帽子、反光背心、指挥棒、手套、服装等,使劝导员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举措三:狠抓隐患排查
预防大于打击,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秉承将交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工作理念,安排交管员及劝导员全员下载“农交安”手机APP,在开展劝导工作基础上将信息录入系统,每月平均录入6000条以上。《驾驶员登记薄》《机动车登记簿》等薄册全部下发到各乡镇管理站和劝导站,对辖区内机动车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分类建立台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等,并实施动态管理;将管理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劝导员、乡镇包村干部、分管领导身上。
举措四:发力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由乡镇领导转发到各行政村,再由村将安全提示信息、重点时段(春耕、秋收等)交通注意事项、大喇叭语音提醒等传达至各村村民,达到点对点向乡村交通参与者推送警示信息,通过“村村响”大喇叭为载体,达到信息全覆盖。
重点时段交警队印制相应宣传单,发放宣传品强化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劝导站在百姓身边的位置优势,由劝导员发到居民手中。利用农村的婚丧嫁娶,劝导员(村干部兼职)都要在酒席上说上几句交通安全的要求等,利用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干部直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并根据本地区特点进行了交通安全常识辅导。并在各村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使劝导站的综合价值大大增强,克服了工作单一性,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举措五:狠抓重点违法行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同各乡镇政府密切配合,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执法措施,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每年开展联合专项行动40余次,有效震慑了交通违法。
举措六:加强示范引领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在安全工作上,注重抓主线,每月月中分三次督导,月末进行工作排名,对于好的乡镇进行表扬,做得差的进行督导。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为构建清原满族自治县和谐交通发挥了巨大作用。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通过劝导,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