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标准
(一)国家级:申报主体需稳定运营3年(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要求,具备以下条件:(1)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3)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二)省级:申报主体需稳定运营2年(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2.2年内(截至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3.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来源: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