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为推动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管理,提升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效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抚顺市通过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有效防范二次污染的发生。
目前,抚顺市共有各类医疗机构1347家,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1家。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治理,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抚顺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均成立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预案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设立“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表”、“医疗废弃物处理流程图”、“医疗废弃物回收登记表”、“危险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以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明确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废弃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并设专人负责日常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监管。将医疗废弃物交持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对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单位和地区,要求其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并建立处置记录,每月向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多年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针对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先后多次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专题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全系统职工对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认识。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等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和清晰的管理流程,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医疗废弃物管理系统。各医疗机构专职人员与科室人员及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人员实行双签名制,严禁一切医疗废弃物流向市场。具体实施时,要求相关人员对医疗废弃物进行称重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和经办人签名,称重时要求科室人员与运送人员双人当面核对。
2020年,在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活动中,执法部门先后下达监督意见书224份,现场责令22家单位立即整改,对5家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年初以来,在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组织下,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及时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督促检查,通过排查和督查结果来看,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都建立了相关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内容健全,能够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均能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
加强医疗机构源头管理,完善医疗废弃物长效监管机制,市卫生健康委不断提高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